钱康明爆「J拿朋友录音威胁我」 律师曝4关键要他这样自保
前新竹市文化局长钱康明。(本报资料照片)
新竹市长高虹安男友李忠庭。(本报资料照)
新竹市前文化局长钱康明11日指控新竹市长高虹安「好朋友」约谈事情,昨再度表示,「曾经和J(意指李忠庭)谈过事情的各位,J真的『有录音』,昨晚被J录音的朋友请我收手,不然J就公开,让我朋友吃不完兜着走」。律师黄帝颖对此呼吁公务员要先自保,应评估依据证人保护法第14条「污点证人」保护自己,可减轻或免除其刑。
针对近日陷入豪宅、名车风波,高虹安昨提到,廉政署与新竹地检署已针对相关事件进行调查,并已完成竹市府政风处的面谈及调查,还出示司机如果用私家车载送她跑公务行程时汇款司机的证据。至于租屋争议,高虹安强调是李姓朋友处理,租约或租赁的部分,廉政署、政风处或地检署已进入调查程序,租赁的事情也会做相关报告。
对此,黄帝颖昨在脸书列出4大疑点,包括1、高虹安称有付费豪车司机,高需提出按日或按月的银行汇款纪录,才能证明付款时间序,否则仅属案发后串证。2、高虹安称豪宅为李忠庭租赁,李忠庭声明指分租套房月付五万,仍必须提出按月银行汇款纪录,才能证明付款时间序,否则仅是案发后才付钱的串证。3、李忠庭声明豪宅分租套房月租5万符合行情,必须证明该5000多万元价值豪宅,有其他分租房客,才能认定行情。4、高虹安市府应查明回建筑豪宅分租案,房东进行分租套房是否向市府建管单位,依据建筑法规申请书内装修许可。
针对钱康明爆「J拿朋友录音威胁我收手」,黄帝颖认为,若乔事以录音要胁公务员,就代表明知犯罪,且知公务员配合也构成共犯,才能以录音要胁。他强调,公务员要先自保,以免被录音要胁、长期受制于人,出事又要扛较重的贪渎罪责,应评估依据证人保护法第14条「污点证人」保护自己,可减轻或免除其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