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明阳中学副校长为情所困 以债养债只为供养法师

前明阳中学副校长张圣照举债1900万元供养法师,向地下钱庄诈贷130万元,一、二审被依伪造公文书等罪判4月、6月及7月。高雄高分院更一审宣判,张圣照判10月、缓刑3年,向指定机构或团体提供80小时义务劳务。(本报资料照片/袁庭尧高雄传真)

前明阳中学副校长张圣照因个人感情问题,寻求宗教慰藉,却以债养债、斥资1900万元供养法师,无力偿还之下竟伪造薪资帐户及公务证件,向地下钱庄诈贷130万元,一、二审被依伪造公文书等罪判4月、6月及7月。高雄高分院更一审宣判,张圣照判10月、缓刑3年,向指定机构或团体提供80小时义务劳务,可上诉。

张圣照2014年1月起担任明阳中学副校长,2016年7月22日至2018年1月16日转任诚正中学担任副校长,花1900万元供养法师却债台高筑,2014年间薪资户头就被数名债权人、银行声请强制执行扣押薪资所得。

2015年8月张圣照周转不灵,透过中间人「小江」找上李姓钱庄业者,伪造帐户及薪资单,前后两次顺利诈贷共80万元。2016年2月,张圣照又伪造证件,向张姓放贷业者诈贷50万余元。张男、李男发觉张圣照提供的存折有异,才知受骗。

张圣照一审时被依犯伪造公文书罪判7月、伪造私文书罪判4月、伪造准公文书罪判6月。二审高雄高分院将伪造公文书罪改依公务员假藉职务上机会犯共同行使伪造公文书罪,撤销改判7月,其余上诉均驳回,张圣照不服上诉。

最高法院发回更审,高雄高分院更一审审酌张圣照已偿还李男95万元和解,也与张男调解成立,允诺40万元分期付款,两人也均表示原谅张圣照并同意给予缓刑。

法官最后依伪造公文书、伪造准公文书罪,改判张圣照10个月,缓刑3年,并应向指定机构或团体提供80小时义务劳务。伪造私文书罪判4月、得易科罚金部分则驳回,全案仍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