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瞻基础建设计划第四期 至今年Q3经费达成率76.89%

国发会17日召开第124次委员会议,就前瞻基础建设计划执行情形提出报告。前瞻基础建设计划依106年7月7日总统公布施行之前瞻基础建设特别条例,以及立法院审查结果,编列2阶段之4年计划,期程计8年,经费总额上限8,400亿元。

国发会主委刘镜清指出,前瞻基础建设计划为奠定未来30年国家发展根基的重大经建计划,对于总体经济、人力需求及区域均衡均有甚大助益。感谢交通部、经济部及内政部等各相关机关共同努力推动。

刘镜清强调,第5期(114年)特别预算案703亿元,刻正于立法院审议阶段,请各部会提前安排如计划审核、用地取得及证照申请等前置作业,并排定明年度预定达成重要里程碑,合理编列预算及加强执行管控。

国发会表示,另为促进地方整体发展及区域平衡,针对地方补助型计划,借由中央与地方政府共同努力及严格把关,合作克服计划执行所遭遇困难,以提升整体交通、环境、数位、绿能、教育及社福等基础建设水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