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福袋前必看!新北百货3家违规被勒令贩售前改正
为保障消费者权益,新北市消保官于春节前会同经发局抽查新北市百货公司贩售春节福袋办法及广告文宣内容是否符合「零售业贩售福袋定型化契约应记载及不得记载事项」规定。(法制局提供)
农历春节将至,许多百货公司推出「超值」福袋,吸引消费者抢购。新北市消保官为保障消费者权益,于春节前会同经发局抽查新北市百货公司贩售春节福袋办法及广告文宣内容是否符合「零售业贩售福袋定型化契约应记载及不得记载事项」规定,查核发现4家百货公司中有3家业者的福袋资讯内容未依规定标示清楚,已令业者于正式对外贩售前改正完毕。
抽查发现,Mega City板桥大远百一贩售的「小龙迎春好运袋」相关资讯皆依规定清楚标示。Global Mall环球购物中心板桥车站店、林口A9店及中和店贩售的「福蛇迎春飨乐福袋」资讯有缺漏,如未标示机率商品中奖机率、企业经营者与第三方见证人资讯、中奖者须依法缴纳税金及申报所得规定、瑕疵商品退换方式,以及于广告文宣中加注业者得片面变更契约内容条款。
消保官说,以上违反零售业贩售福袋定型化契约应记载及不得记载事项规定之缺失项目,消保官及经济发展局已辅导业者改正完毕,消费者可安心购买。
消保官指出,百货公司业者多主打福袋内容物总价值超过购买价格,但由于福袋同时内含基本商品与机率商品,若业者未将福袋内容相关资讯清楚标示,如基本商品的名称、品牌、规格及数量、机率商品中奖机率等,消费者即欠缺充分资讯判断福袋是否真的「超值」。
此外,机率商品不论是以抽奖或刮刮卡方式抽出,皆须经具公信力之第三方见证人见证抽奖过程或备奖作业,并应公开见证人资讯,以确保中奖程序公开、公正。
消费者购买福袋的诱因多是福袋内的大奖,但大奖非人人有奖,消保官建议消费者购买福袋前仍应审慎评估中奖机率,并应考量福袋内的基本商品是否确实符合所需,避免不理性消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