槍殺「關渡鹹粥」闆娘二審仍判20年 家屬憂出獄後會遭暴力威脅

男子周俊男追求「关渡咸粥」越南籍潘姓老板娘,被拒绝后恼羞成怒,近距离枪杀潘妇,一审依杀人、非法持有非制式手枪罪判周20年徒刑,并科10万元罚金。周、检方皆对量刑上诉,台湾高等法院今驳回上诉,维持一审判决。

高院指出,一审已经详细审酌相关量刑因子,并无违法或不当,且周未透露枪弹来源,犯罪动机是出于追求被害人未能如意,引发被害人负面回应,并为预谋犯案,犯行使被害人家属伤痛难以弥补回复,一审判决并无违误,因此驳回双方上诉。

43岁潘妇嫁来台湾18年,领有我国身分证;周俊男平时以打零工维生,曾有一段婚姻,有窃盗、诈欺、毒品等刑案纪录。2023年6月10日下午1点多,潘妇独自看顾咸粥店,周骑机车到场,掏枪朝她开1枪后逃逸,过程仅约20秒。潘妇左胸中弹,当场失去呼吸心跳,送医不治。

周认罪,辩称「为情所困」,并说对方要他「长期作战,不能破坏她家庭到」,且须1个月内戒槟榔、不说脏话、改掉坏脾气等。他说,潘妇和他约会、吃饭,但没有给确切交往时间,且潘妇移动平日机车停放位置、换安全帽、店休,让他头昏脑胀、胡思乱想,一时出冲动才会开枪。周说,枪是同学的弟弟「黄志勇」所提供。

一审审理时,告诉代理人认为周进店10秒就朝潘妇致命部位开枪,不是一时冲动,而是预谋杀人,且死者住家和周家相距不远,死者家属担忧周若提早出狱,会遭到暴力威胁。潘妇丈夫批周是「色魔」,杀人还毁人名节。

一审认为周俊男犯后即逃离现场,被缉获后也不交代枪弹真实来源,也未与被害家属达成和解或获得原谅,审酌周因情感纠纷即无视国家重刑禁令杀人,不宜轻纵,判他20年徒刑并并科10万元罚金。

周和检方皆对量刑上诉,周表示他「都认罪」,但坚称和死者有交往,却被检察官讲成是「强迫交往」,他认为话被扭曲。高院今天宣判。

周俊男。图/联合报系资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