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伟涉性侵8女 求刑41年并境管
艺人秦伟遭多名女子指控性侵,北检8月初指挥台北市刑大,搜索秦伟住处并将他约谈到案,检察官复讯后以50万元交保,并限制出境。(本报资料照片)
秦伟性侵案一览表
喧腾一时的艺人秦伟被控性侵案,台北地检署认定「滨小步」等8女受害,其中包括14岁女粉丝及17岁等2名少女。性侵地点包括某电视台茶水间、录音室厕所等地,昨日依强制性交10罪起诉,求刑合计41年,检方怀疑秦性侵成瘾,请求法院在刑前对秦进行强制治疗鉴定。
检方痛批秦伟一再性侵,并非单纯「感情偏差」,而是偏差心理;明知2女未成年,仍逞兽欲,犯后饰词狡辩,未见悔意,恶性重大。为确保全案侦审及未来执行顺利,现仍对秦限制出境。
检方说,秦屡以相同手法犯案,除暴力性侵,边性侵边哄骗说「很喜欢妳」、「很爱妳」、「我真的很想生小孩」等甜言蜜语,要被害人叫他「老公」,却「射后不理」,不与被害人连络。
本案缘于7月间造型师滨小步在脸书直播,痛哭遭秦性侵。北检分案调查,陆续有10多名女子提告或指证,检方拘提秦,讯后谕令50万交保,限制出境。
起诉书指出,2010年3月,秦因主持活动结识A女,以请A女做造型为由,邀约A女至其住处,趁A女在衣橱前为他挑衣时,将A女推倒床上性侵。
2007年7月在超商,秦以欲请拍摄MV向17岁B女搭讪,2天后约对方在五分埔商圈碰面,却开车载到新北市汽车旅馆性侵。另七夕情人节后,秦再约B女碰面,将车驶进巷内,按下副驾驶座开关使B女躺下,再次性侵。
2008年秦藉演艺友人脸书,结识幕后工作人员C女;2010年7月以谈剧本为由约C女至住处,C女虽有所警觉,交代友人K女拨打电话借机离开,但秦不顾她反抗,拖至房内性侵。
2011年5月秦以洽谈专辑制作为由约幕后工作人员E女共进晚餐,佯装致电父母说当晚将带友人留宿家中,但E女因屋内无人起疑,秦多次暗示E女做爱遭拒后,将E女强压在床,因E女称适逢生理期才作罢。
2002年圣诞节期间,秦约14岁的后援会兼粉丝团成员F女陪他到广播室录节目,竟在录音室2楼厕所性侵她。秦2003年初在电视台摄影棚录节目后,利用F女探班机会,拉F女至茶水间内上锁,意图性侵,因有人敲门才未得逞。
2013年2月秦结识家住南投J女,得知J女欲北上,遂邀约碰面,将J女载至住处,以稍后有人梳妆为由,叫她进房间,自后熊抱J女,因门铃声响,秦才作罢,并怒斥J女「滚出去」。
秦2011年透过脸书结识N女,以吃消夜为由约N女碰面,载到公司性侵;2012年6、7月另性侵脸书朋友R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