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伟性侵未成年粉丝 北检盼加重其刑
台北地检署侦办艺人秦伟涉犯性侵案,发现秦性侵年仅14岁的后援会粉丝、造型师等人,涉犯强制性交罪7次、强制性交未遂罪3次。全案今天侦结,检方建请法院加重其刑。
检方调查,秦伟在工作及生活上屡有结识女性的机会,未料其利用此身分及形象,心怀歹念,在民国91年至102年间,先后性侵造型师、演艺圈幕后工作人员、后援会兼粉丝团成员等。
秦伟的犯罪行为包括,民国99年3月以做造型为由,邀约A女(化名)至家中,趁她在衣柜前为秦伟挑衣时,不顾女子反对强制性交;91年的耶诞节前后,秦伟邀约14岁的粉丝陪同,前往台北市某广播录音室,并在录音室厕所内对她强制性交。
此外,秦伟也以洽谈专辑制作为由,邀约一名在演艺圈从事幕后工作的女子到其住所;秦伟为取信于她,还打电话给父母说会带人回家,让女子误以为秦伟家中有人;秦伟欲性侵她时,女子说自己适逢生理期,还拿生理用品证明,并未得逞。
检方认定秦伟涉犯强制性交罪7次、强制性交未遂罪3次,受害人有8人,其中2人未成年,今天对他提起公诉,并建请法院加重其刑,10罪共量处49年有期徒刑。1051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