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大前校长:不尊重大学自主 这是很严重的问题

陈力俊以欧洲经验来说明,他在演讲提到,欧洲有800多所大学加入「欧洲大学协会」(European University Association,英文简称EUA),并且对于衡量大学自主(University Autonomy)项目也做出很明确的规范,其中包含组织、财务、人事与学术4大面向、23个项目。

陈力俊指出,依照「欧洲大学协会」的做法来看,其中4项主要规范,第1项为「组织自主」 (Organizational Autonomy),当中涉及遴选校长的程序、标准、罢免校长的程序、校长任期、在治理机构的组成与规则,决定学术结构以及创建各种法人的能力。

至于第2项为「财务自主」 (Financial Autonomy),包括公共补助资金的期限和类型、保持盈余的额度、借款的额度、拥有自己的建筑物、对本国或者欧盟的学生收取学费的自主能力,以及对非欧盟国家的学生收取学费的自主能力。

第3项是「人事自主」 (Staffing Autonomy) ,包括决定高阶学术人才和高阶行政管理人才的招聘程序、薪酬、解聘和晋升的能力。第4项则是「学术自主」 (Academic Autonomy) ,包括学生总体人数、挑选学生、引入或者终止学程、选择教学语言、选择品质保证机制和提供者以及设计学位学程内容的自主。

陈力俊认为,若以这些准则来看,目前台湾各大学几乎无自主性可言。台湾于2005年在朝野努力下,新修《大学法》,将原来「二阶段遴选」,改成「一阶段遴选」,这是正确的方向,但自今年1月5日台大遴选委员会选出校长后,教育部在半年后仍迟迟不发聘,可见大学自主最基本的准则也没有受到尊重,「我们这个社会这么不讲是非,是很严重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