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人节带12岁小女友奔厕所 娇羞呻吟好友外头全听见
桃园一位男性没忍住欲望与未成年女友发生性行为,惨被判刑。(示意图/Shutterstock)
桃园市一位林姓男子经友人认识一位仅12岁的少女,两人迅速发展成男女朋友关系,适逢情人节时,林男带着小女友前往友人的住处欢庆,没想到酒后林男却失控把女友拉进厕所进行活塞运动,朋友全听见两人的欢淫浪语。案情曝光后,考量已达成和解,依妨害性自主判处其1年6月,全案可上诉。
据判决书指出,检警调查,林男于2018年2月14日晚间带着刚确认关系的女友前往朋友家聚会,一群人饮酒作乐,酒精催化下,林男一时欲望上心头,竟拉着小女友直奔友人的厕所,在不违背女方的意愿下双方发生性行为,而女方家人发现其彻夜未归,逼问下才发现女儿遭侵犯,怒验伤提告。
而在检警侦讯时,林男坦承犯行,但声称是经过女友的同意,两人才发生性行为,绝无违反意愿的情况;对此,少女也坦承是自愿跟林男到厕所发生关系。而情人节该晚一起玩乐的友人也出面作证,有在厕所门外听见少女的呻吟声,也看见完事后两人从厕所走出来。经调查后确认犯行属实,依妨害性自主罪名起诉。
桃园地院经审理后认为,两人虽为男女朋友关系,发生性行为也经过对方同意但仍旧触法,且严重危害少女的身心与人格发展,念及林男犯后坦承犯行,且审理期间也与少女以20万元达成和解,依未满14岁女子性交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6月,全案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