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川堤岸整治用炉碴混凝土 甲级营造厂负责人遭重判

炉碴不能用于结构混凝土主因在于电弧炉钢铁产生废气炉碴,含大量游离氧化钙氧化镁成分,掺入预拌混凝土中使用,将导致遇水气膨胀、锈蚀而破坏结构强度影响安全与品质。(资料照)

炉碴不能用于结构性混凝土,主因在于电弧炉炼钢铁后产生的废气炉碴,含大量游离氧化钙及氧化镁等成分,掺入预拌混凝土中使用,将导致遇水气膨胀、锈蚀而破坏结构强度,影响安全与品质。(资料照)

完工的堤防护岸工程,因为使用炉碴混凝土,明显出现长达10多公分裂痕,破损处明显锈蚀,锈痕斑斑。(彰化地院提供/谢琼云彰化传真)

完工的堤防护岸工程,因为使用炉碴混凝土,明显出现长达10多公分的裂痕,破损处明显锈蚀,锈痕斑斑。(彰化地院提供/谢琼云彰化传真)

台中市中泰预拌混凝土厂和南投县久钰营造厂,由张男、邱女夫妻经营,两人承揽水利署第三、四河川局,所发包海堤河堤护岸整治等多项重大公共工程,却将废炉碴掺入混凝土中,影响结构强度和工程品质,彰化地院近日依加重诈欺罪重判张男7年2月、妻子邱女6年2月、林姓女婿5年6月,并追讨没入犯罪所得5245万元。全案可上诉。

根据判决书,曾多次违反政府采购法遭判刑的张男,实际上与挂名负责人的邱女,共同经营中泰和久钰公司,采一条龙方式;于2014年起久钰营造标得浊水溪富州、浊水溪竹山大甲溪校栗工程、大安溪水尾、大甲溪东势堤防、大安溪白布帆等堤防整治工程,工程款从2、3千万至8千多万元,6项重大公共工程总计2.3亿余元。

2014年底,两人的女婿林男,听了廖姓营造同业的推销,由中泰向廖男所属的台翰公司购进炉碴后,再混入预拌混凝土中,供久钰营造用于堤防堤岸整治工程中。

由于台翰的炉碴来自全兴环保公司(负责人已另案审理一审被判刑),只能用于低强度的非结构性混凝土中,不能用于结构性混凝土中,因此彰化地检署检察官发现后主动追查并将相关涉嫌人侦结起诉。

判决书指出,彰检调查发现电弧炉炼钢产生的氧化碴、还原碴等废弃炉碴,饱含大量氧化铁,容易因水气膨胀、生锈变形,进而破坏结构,经高压蒸气处理后虽可当成天然料粒,取代天然石材,用于非结构性预拌混凝土中,相关规定使用条件十分严格;但法规也明定不可用于护岸、驳坎、挡土墙防砂坝、建筑物、道路、桥梁等结构物,但久钰和中泰公司身为甲级营造公司却用于结构性混凝土中,严重影响公共工程安全。

张男、邱女否认偷工减料,辩称CNS国家标准并未规定不得使用再生粒料,虽然没告知业主混入炉碴,但辩称经过测试,混凝土强度都是够的,品质没有问题。

不过第三河川局以业主身分于2016年5月初,针对大安溪水尾堤防钻心抽检工程品质时,林男却事先准备好52颗品质良好的钻心,「貍猫换太子」现场掉包,彰检检察官同年月到场第二次钻心取回检体,4年下来已经严重锈蚀。

当时弊案爆发后,第三河川局同年月月中,主动第三度前往钻心108处,108颗通通都有磁吸反应,可见含有大量炉碴。2017年底勘查时,工程已出现膨胀暴凸锈斑现象共55处,今年再勘,又增加191处破损,其中裂缝长达10公分以上者,更多达87处。

审理法官在判决书中怒斥,2家公司将炉碴混凝土,都使用在河川区整治工程,原本就有大量水气围绕的环境,更易加速生锈腐坏,加上台湾地震多,水泥结构稍有裂痕,水气入侵加上炉碴生锈,更加快工程崩坏,岂能说没有损害?

法官审酌,被告张男等3人为降低成本,将不符契约约定内容的炉碴,作为混凝土掺料使用,其中张男已为累犯,审理期间否认犯罪、拒不赔偿,态度欠佳,显无悔意,故作如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