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心锅炉厂排放戴奥辛毒气 负责人遭判刑1年8月

位在埤头工业区内的宏升能源科技公司,以制造锅炉蒸气能源提供场区内两家食品工厂使用;负责人遭收押后,公司亦被彰化县环保局勒令停工至今。(资料照,检方提供/谢琼云彰化传真)

宏升公司使用木屑作为锅炉燃料依法应采购干净木材,实际上却向黄姓负责人所经营的另一家协升公司采费沾黏有油漆、碎塑胶廉价废气建材,以求减省成本,却因此产生大量含戴奥辛的有毒气体。(资料照,检方提供/谢琼云彰化传真)

彰化检方与环保人员2016年夏天前往宏升公司稽查搜索,让埤头国中师生免于生活在毒气恶臭之中。(资料照,检方提供/谢琼云彰化传真)

宏升能源公司过去就曾多次被环保局抽验出排放有毒气体浓度超标。(资料照,检方提供/谢琼云彰化传真)

位在埤头工业区的宏升能源科技公司,52岁黄姓负责人要求员工以廉价木材当燃料、且未使用活性碳吸附戴奥辛,导致毒烟直接排出污染环境;遭彰化地检署依公共危险罪起诉,成为全国首例。历经3年多审理,彰化地院依空气污染罪名,判处黄男1年8个月有期徒刑,并追征94万7974元不法犯罪所得。

宏升公司邻近埤头国中,燃烧木材产生锅炉蒸气供应2家食品公司使用,黄男为节省成本,指示古姓厂长苏姓组长使用含氯的廉价木建材作燃料,且未依操作许可证规范,每月定期更换空污防制设备内的活性碳,仅以不具吸附力木炭充数,导致排出戴奥辛有毒废气;还将设备集尘钻孔打洞,当环保局来检测时,再注入活性碳粉末规避稽查。

2016年7月彰化检警会同环保署督察大队、环保局人员采集校园榕树叶、土壤检测,再到宏升公司稽查抽验,确认是空污源头法办;同年8月宏升遭勒令停工,隔年2月遭起诉。埔心乡的另一家代操锅炉业者以同样手法排放毒烟,林姓业者与苏姓员工遭检方同案一并起诉。

黄男矢口否认犯行,推称都是依空污防制设备厂商的说明操作,以为一般木炭功能活性碳差不多,没有故意污染空气,更没有造成公共危险;古姓厂长则坦承犯行认罪,苏男亦坦承违规,但强调是遵照上级指示做事。

由于2019年环保署依《空气污染防制法修法后,公布「固定污染源有害气体排放管道排放限值为10 ng-TEQ/Nm3,针对戴奥辛排放标准,比修法前法定排放标准仅0.5 ng-TEQ/Nm3,高出许多。

法官审理时,依修法后的有害气体排放浓度限值为标准,认定检方提出的3次超标纪录,仅2016年7月29日测得浓度24.2超标,已达修正后空污法53条、刑法第190条之1第1项之公共危险罪。依空气污染罪判处黄男1年8个月;古、苏两人则分处1年6月、应执行1年2月,皆予以缓刑3年。埔心乡业者因排放浓度未超过新的排放标准,判决无罪。

不法犯罪所得部分,法官则以2016年7月1日起算至29日,依每月2000公斤活性碳、每公斤85元计算,每月77万6970公斤干净木屑、每公斤1元计算,具体算出该月宏升不法所得为94万6970元,予以宣告没收或追征价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