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警刻假章A120元误餐费 判4月有期徒刑

北市捷运警察队张姓女警,为领取120元的误餐费用,私下请人刻制某商号印章,借此伪造收据,再向队部请款,自2017年10月起前后共38次,总金额4560元,后遭检举法办士林地检署开庭后,张女坦承犯行,加上商店老板表示愿意原谅全案伪造文书罪判处4个月,缓刑2年,可上诉。

张姓女警遭人检举,疑似以不实的收据,向队部申请误餐费用,每次均为120元,两年多来总计38次,经捷运警察队调查后,发现这家商号根本没在卖便当,黄姓老板也证称,从没同意张女使用店家印章,讯后将张姓女警移送法办。

士检日前开庭,女警到案后坦承便宜行事,私自找人刻制商号的印章,再拿它盖在收据并请款,张女当庭表达懊悔,承诺绝不再犯,请求检察官给予自新的机会

检方也传唤黄姓老板,他表示虽未同意,但因店家并无明确的损失,愿意原谅,并给女警改过机会,士林地检署审酌张女的状况,日前依伪造文书判张4个月徒刑,缓刑2年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