诓百万元买枪械使用权可携出枪弹 台中某运动协会会长与秘书遭起诉
台中市某运动协会提供枪枝给会员使用,被警方查扣。(南投地检署提供/廖志晃南投传真))
台中市某运动协会提供枪弹给会员使用,被警方查扣。(南投地检署提供/廖志晃南投传真)
台中市某运动协会陈姓会长及张姓秘书,为收取会员会费,吸引会员以105万元至120万元不等金额,购买射击运动用枪枝「专属使用权」,还可「任由会员」将枪弹携出枪弹库房,南投地检署检察官侦结,依违反枪砲弹药刀械管制条例罪嫌起诉。
郑姓男子持有制式霰弹枪1支,及改造霰弹35颗,到国姓乡山区打猎,被警方查获移送地检署侦办;郑姓被告自称是台中市某运动协会会员,枪、弹都由运动协会提供。
南投地检署检察官张姿倩,认为该运动协会任由会员使用枪、弹,事态严重,于是指挥南投县警察局刑警大队、南投警分局溯源追查,在南投县、高雄市、台中市多处实施搜索,查扣该运动协会不法外流的制式手枪3支、子弹1700余发,及枪管、弹匣等枪砲主要组成零件。
张姿倩侦查发现,该运动协会陈姓会长及张姓秘书,明知射击运动的枪枝、子弹,依射击相关的国际运动总会竞赛规则规定,专供射击比赛或运动所使用,且射击运动团体或会员,必须依照射击运动枪枝弹药管理办法规定程序,才能将射击运动枪枝、子弹携出库房。
但两人为图协会经营,以便每年收取会员会费,吸引会员以105万元至120万元不等金额,购买射击运动用枪枝的「专属使用权」,并对外宣称只要加入会员,即可「任由会员」将枪弹携出枪弹库房,使得蔡姓、高姓、谢姓、廖姓及郑姓会员(均另为不起诉处分)误认陈某所述为合法行为。
陈姓会长及张姓秘书,在未陈报主管机关及会同枪弹库房所在地员警清点之下,自枪弹库房取出枪弹,任由会员于靶场外各地点,从事射击使用,更由会员自行保管制式手枪、子弹;并于主管机关检查枪弹前,向会员取回枪弹入库供检查。
检察官侦查终结,将陈姓会长及张姓秘书依违反枪砲弹药刀械管制条例等罪嫌起诉,并发函相关单位,研议射击团体持有枪弹的流程及检查等规范,避免类此案件再度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