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万私卖枪弹使用权 运动协会负责人遭诉

台中市运动协会提供枪械会员使用,南投检警循线查获。(南投地检署提供/廖志晃南投传真)

枪枝使用权也能用买的?台中市某运动协会陈姓会长张姓秘书,为收取会员会费,竟让会员以105万至120万元不等金额、购买射击枪枝「专属使用权」,还让会员将枪弹带回家保管。南投地检署侦结,依违反枪砲弹药刀械管制条例罪嫌将2人起诉。

郑姓男子持有制式霰弹枪1支,以及改造霰弹35颗,日前到国姓山区打猎,被警方查获移送地检署侦办。郑姓被告自称是台中市某运动协会会员,枪、弹都由运动协会提供。

南投地检署检察官张姿倩认为,该运动协会任由会员使用枪、弹,事态严重,即指挥南投县警局刑警大队、南投警分局溯源追查,在南投县、高雄市、台中市多处搜索,查扣该运动协会不法外流的制式手枪3支、子弹1700余发,另有枪管弹匣等枪砲主要组成零件。

侦查发现,该运动协会陈姓会长及张姓秘书,明知射击运动的枪枝、子弹,依射击相关的国际运动总会竞赛规则规定,专供射击比赛或运动所使用,且射击运动团体或会员必须依照射击运动枪枝弹药管理办法规定程序,陈报主管机关,并会同枪弹库房所在地员警清点后,才能将射击运动枪枝、子弹携出库房。

但两人为图收取会员会费,吸引会员以105万元至120万元不等金额、购买射击运动用枪枝的「专属使用权」,并对外宣称只要加入会员,即可任由会员将枪弹携出枪弹库房,自行保管制式手枪、子弹,使得蔡姓高姓、谢姓、廖姓及郑姓会员(均另为不起诉处分)误认此为合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