仿冒国家队口罩 刘姓负责人遭起诉、没收226万元

刘姓男子仿冒国家队口罩,遭南投调查站查获。(廖志晃摄)

彰化县富达实业社刘姓负责人,涉嫌仿冒国家队口罩并贩售检察官侦结依伪造私文书诈欺罪药事法罪嫌起诉,并声请法院没收不法所得226万元;洪姓药局负责人已缴回犯罪所得75万元,予以缓起诉处分,并需向公库支付20万元。

南投地检署主任检察官吴锦龙指出,今年8月间,有民众南投市的药局购买医疗口罩,发现外盒制造商为宏玮「路」材有限公司感觉有异,因此向南投县调查站报案;南投地检署指派检察官张钧翔指挥侦办,并与检察官张永政、郑文正组成专案小组,搜证后发动3波搜索,总计在南投市、彰化县等7家药局、公司、行号、犯嫌住处,扣得22余万片口罩,并向法院声请准予扣押刘姓负责人帐户股票价值约200万元,剥夺不法犯罪所得;刘姓负责人目前还在羁押中。

刘姓负责人以每片4元购入一般口罩(非医疗口罩)约140万片,并在外盒印上制造商为口罩国家队等不实字样,再以每片口罩4.4元贩售,共卖出50万余片,犯罪所得226万元。

洪姓药局负责人,明知刘姓负责人贩售的口罩,未具医疗器材许可字号,仍以国家队生产的医疗口罩名义对外贩售,总计售出19万余片,犯罪所得107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