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外劳吃过期食物 还要付安养院雇主3000元伙食费

外劳也吃过期泡面,1人照顾70老人

东森新闻记者黄启洞张嘉慧桃园报导

桃园平镇市甡光(甡音同深)老人安养中心,涉嫌剥削里面工作的12名外劳加班费、扣留证件、吃过期食品,甚至连院内128名老人被喂食过期泡面。目前社会局已经转介里面64名老人,并安置外劳,负责人杨牡真、许志旸母子则被移送法办

桃园的甡光老人安养中心,如今已经大门深锁,因为负责人杨牡真及许志旸母子已经被送法办,他们涉嫌给中心内的128名老人及外劳吃过期食品,甚至让外劳工作到深夜、1人照顾70多名老人。对这些外劳来说,工作辛苦是一回事,他们最怕的是万一这些老人有什么闪失,会要他们负责。

这些越南籍外劳在台湾工作的日子,总是吃着坏掉、过期的食物,毕竟肚子饿没得选,还是要吃,此外还要每月给雇主2500至3000元伙食费,由于他们在台湾都无亲无故,怕丢工作根本就不敢跟雇主反映。

外劳们不仅伙食差、时常从清晨工作到深夜,加班费也只有50多元,周末没算工资也要继续工作,最夸张的情况是白天由2名外劳照顾40多名老人、晚上也发生过1名外劳照顾70多名老人。

所幸社会局介入调查,已安置中心内12名外劳、转介64名老人,负责人母子则被违反人口贩运防制法罪嫌移送法办。但是杨牡真、许志旸否认缺失,而社会局科长许闽松也表示,这家安养中心已经成立十多年,2年前评鉴乙等,没有重大缺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