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期营队负责人潜入帐篷性侵少男 遭新竹地院判刑3年8个月

陈姓营队负责人去年办营队活动时,趁着黑夜潜入帐篷对少男口交得逞,一审遭判3年8个月。(邱立雅摄)

去年新竹有户外活动工作室办理暑假营队,带队的陈姓负责人却趁着国中学生熟睡时,两个晚上性侵4次少男得逞,新竹地院法官依成年人故意对少年犯乘机性交罪,共两罪,处有期徒刑3年8个月。但有其他自称受害家属表达不满,认为狼师被轻判,孩子的伤害无法得到弥补。

陈姓负责人去年8月14日至16日,在新竹县举办暑期营队活动,夜间就地露营,陈男竟趁着晚间众人熟睡时,潜进某个帐篷,对当时14岁的小明(化名)熟睡不知抗拒之际,褪去小名内裤,用口含住小明下体口交得逞。小明虽然因此惊醒,但不敢出声,只能继续佯装熟睡翻身躲避,没想到陈男得寸进尺,观察小明无其他动静后,又再次对小明伸出魔爪。

隔天晚上,陈男故技重施,又再次趁着夜间小明熟睡时,潜入帐篷脱下小明的外裤及内裤口交得逞,小明不敢声张只能又一次假装翻身躲避。陈男观察小明以为熟睡,又再次乘机性交得逞。

传出当时不只一名学生受害,事后有家长发现小孩出现异状,追问之下才得知发生此事,气得向民代陈情并向警局报案,新竹县市教育局处也紧急通报各校调查,事件才爆发,引起地方哗然。

陈男遭起诉后,新竹地院法官认为,陈男为满足一己私欲,竟利用小明熟睡不知抗拒而乘机性交,不尊重他人性自主决定权及身体控制权,造成小明身心不可抹灭的伤痛,影响小明人格发展及健全心理,依成年人故意对少年犯乘机性交最,共二罪,各处有有期徒刑3年3月,应执行有期徒刑3年8个月。

陈男判决出炉后,引起家长不满,认为狼师被轻判。有家长称自家小孩同样受到陈男侵犯,但证词却不被采信,让孩子勇敢说出事发情况却又不相信,家长们安静配合却换来司法不公,认为台湾的儿童保护让人痛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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