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小时6千说好「不能碰下体」 男买春「硬闯」赔40万

男子手性援交女遭判刑。(图/示意图,非当事人记者黄克翔摄)

社会中心综合报导

新竹县1名40岁郑姓保全去年透过Wechat结识一名25岁援交妹,双方讲好1小时6千元,相偕到一家摩铁开房间。不过,女方言明只能抚摸、搂抱及喇舌,且强调绝对不能触碰下体,但没想到郑男对方熟睡而不知抗拒之际,竟用手指性侵援交妹下体,她因疼痛醒来,怒控对方妨害性自主。

郑男醒来见到援交妹熟睡时,克制不住情欲,竟用手指性侵对方下体,而她因疼痛醒来,怒控对方妨害性自主。郑男向检警坦承,对方要求不能碰其下体,他确实有做了这样的事。

判决书指出,审酌郑男仅为满足一时性欲利用对方熟睡不知抗拒之机会乘机性交行为1 次,显未能尊重女方,但在警询侦讯法院准备程序审理时均始终坦承犯行,并和对方和解,正依约分期履行中,犯后态度堪认尚具悔意,足认已取得对方谅解。

据《苹果日报》报导,为了与对方和解,郑男同意分期付40万赔偿对方,才获原谅,并向法官求情给予缓刑。新竹地院判处郑犯乘机性交罪,处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缓刑四年,期间交付保护管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