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中央徵收吧!宜蘭五十二甲國家濕地擬畫「其他分區」

宜兰五十二甲湿地的保育利用计划尚未审议定案,县政府最近第四次向中央提送保育利用计划书,全部做为「其他分区」。记者陈敬丰/摄影

宜兰五十二甲被内政部指定为国家级湿地,全区297公顷有高达91%是私有地,地主抗议陈情不断,以致「保育利用计划书」历经多年未完成审议公告。据了解,中央与地方政府针对保育利用,初步达成画为「其他分区」共识,县府表示,若要画核心区、复育区,建请中央征收或租用。

2001年前后,中央倡议补助湿地保育时,五十二甲就被提报为国家级湿地,盼争取补助经费;直到2015年2月湿地保育法公告施行,内政部在未经召开公听会情况下,直接把五十二甲指定为国家级湿地,法令框架限缩地主权益,引发反弹,以致接下来在拟订保育利用计划书时,争议不断。

面积297公顷涉及3乡镇行政区,9成以上是私地。五十二甲权益促进会长邱锡奎表示,政府要指定画为国家级重要湿地,过程完全没告知,也没有召开公听会,如今造成土地难贷款、买卖无人问津,中央违法违宪,侵害人民权益,地主气到想申请「释宪」。

宜兰县政府接受中央委托代办「保育利用计划书」划设细部分区,做为将来保育利用的依据。县府前后向中央提报3次保育利用计划,双方看法不同,退回重修。引起监察委员关切不解「五十二甲依法指定湿地快10年,为何保育利用计划书还未定案?」日前到宜兰调查了解。

县政府最近第四次向中央提送保育利用计划书,全部做为「其他分区」,没有核心保育区、生态复育区等,其他分区里的滞洪池可以做栖地维护及水生作物,农业区维持现有使用,并希望中央直接下乡召开说明会。

据了解,内政部与县政府对于保育利用计划的「其他分区」,初步已有共识,县府建议核定保育利用计划书后的1、2年内进行检讨,若有必要画设核心保育区、生态复育区,请中央办理征收或租用。

初估如果征收五十二甲大小成兴池48公顷做为核心区,约需13.5亿元;如果租用,每年约400多万元。地主代表邱锡奎说,施设栈道等公共服务设施,由中央做为国家级湿地公园不是很好吗?

宜兰五十二甲的真正湿地是大小成兴池,地主建议内政部征收或租用,做为国家级湿地公园。记者陈敬丰/摄影

地主认为,宜兰五十二甲的真正湿地是大小成兴池,建议内政部征收或租用,做为国家级湿地公园,图为小成兴池。图/李姓地主提供

宜兰五十二甲的真正湿地是大小成兴池,地主建议内政部征收或租用,做为国家级湿地公园。记者陈敬丰/摄影

地主认为,宜兰五十二甲的真正湿地是大小成兴池,建议内政部征收或租用,做为国家级湿地公园,图为大成兴池。图/李姓地主提供

地主认为,宜兰五十二甲的真正湿地是大小成兴池,建议内政部征收或租用,做为国家级湿地公园,图为大成兴池。图/李姓地主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