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开发区又有六个地块拟征收

以 下 为 正 文

烟台开发区早班车小编真朋整理分享的消息:

为保障公共利益用地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烟台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发布《烟台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烟征预公告〔2024〕5005号)。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按照公开透明原则,现将烟台黄渤海新区地块10(YK2024022-1)、地块11(YK2024022-2)、地块12(YK2024022-3)、地块13(YK2024022-4)、地块19(YK2024028-1)、地块20(YK2024028-2)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进行信息公示,征求公众对本征地项目在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一、拟征收土地概况

为保障公共利益用地需要,烟台市人民政府拟征收如下土地:

地块10(YK2024022-1)位置范围:烟台开发区古现街道。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古现街道梁家村、四合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用途为交通运输用地。拟征收土地面积:0.7072公顷。

地块11(YK2024022-2)位置范围:烟台开发区古现街道。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古现街道孙家村、四合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用途为交通运输用地。拟征收土地面积:0.2088公顷。

地块12(YK2024022-3)位置范围:烟台开发区古现街道。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古现街道梁家村、四合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用途为交通运输用地。拟征收土地面积:0.2346公顷。

地块13(YK2024022-4)位置范围:烟台开发区古现街道。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古现街道梁家村、四合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用途为交通运输用地。拟征收土地面积:0.7207公顷。

地块19(YK2024028-1)位置范围:烟台开发区古现街道。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古现街道北斗村、胜利村、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用途为交通运输用地。拟征收土地面积:0.6739公顷。

地块20(YK2024028-2)位置范围:烟台开发区古现街道。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古现街道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用途为交通运输用地。拟征收土地面积:1.4447公顷。

二、拟征收土地补偿标准

1、拟征收土地补偿安置费标准: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批复》(鲁政字〔2023〕144号)批复规定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

2、拟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按照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烟台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批复》(鲁自然资函〔2021〕1881号)规定的标准执行。

3、拟征收土地涉及农村住宅(或工矿企业)的补偿安置,由烟台黄渤海新区管理委员会会同相关街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单独制定补偿安置方案。

三、主管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烟台黄渤海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通讯地址:烟台黄渤海新区海滨路9号

邮政编码:264006

联系人:吴钟钏

联系电话:0535-6393021

四、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烟台正盛土地房地产资产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烟台开发区衡山路1号怡景大厦409室

邮政编码:264006

联系电话:0535-6379581

联系人:齐百亮

电子邮箱:ytzstdpg@163.com

五、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内容

1.结合相关法律、法规等,对拟征收土地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可控性进行分析;

2.研究相关资料,实施社会调查,识别拟征收土地过程中可能存在的社会稳定风险因素;

3.对可能导致社会稳定风险的因素进行分析和评估,判定风险程度;

4.提出风险防范措施和建议,并评估采取防范措施后的风险等级;

5.编制应急处置预案,防范土地征收过程中出现的不稳定因素。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事项、方式和截止日期

(一)范围

拟征收土地涉及利益相关的古现街道梁家村、孙家村、北斗村、胜利村、四合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村民及所在地的基层政府和基层组织、社会团体。

(二)主要事项

1、拟征收土地利益相关者了解土地征收事项的消息来源;

2、拟征收土地利益相关者对本次土地征收的相关程序的了解情况;

3、拟征收土地利益相关者关于土地征收最关心的问题;

4、拟征收土地对利益相关者今后的工作和生活造成哪些影响;

5、按照公布的土地征收补偿标准进行补偿,利益相关者的态度;

6、拟征收土地利益相关者家庭主要收入来源情况;

7、拟征收土地利益相关者认为下一阶段因项目建设及运营对其所在区域衍生问题主要体现的方面;

8、土地征收完成后,拟征收土地利益相关者对下一阶段因项目建设带来的潜在环保问题的态度;

9、若在本次土地征收过程中发生社会稳定事件,拟征收土地利益相关者更倾向的解决方式;

10、拟征收土地所在村集体是否存在历史遗留问题;

11、本次拟征收土地利益相关者是否支持土地征收,若不支持请说明理由;

12、其他方面的意见和诉求。

(三)公众参与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于公示期间内向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编制单位提出自己的意见。

(四)截止日期

公示有效期自公告之日起七日内。

烟台正盛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2024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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