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块开发选商容量乔不拢 海上孤儿应开发
过去离岸风电开发都划设大风场拚装置容量,在3-2期选商时,沃旭能源喊出开发容量要1GW才具有经济价值,哥本哈根基础建设基金CIP、北陆能源NPI等开发商建议放宽至750MW,不过也有风睿能源SRE、天丰能源、法国电力EDF、台亚等开发商认为维持500MW才是合理范围,在各界意见分歧下,开发容量成僵局、动弹不得。
值得注意的是,当风场划设开发之后,仍有少数畸零风场没被划入,形成资源浪费。学者就建议政府应该要整并风场,由大风场带领小风场建设,让海上资源每一寸都可妥善利用,不仅增加绿电装置容量,也能让业者增加开发效益。
台大特聘教授江茂雄表示,过去开发商在划设风场及获配开发之后,部分风场并没有完整的开发,剩余一些畸零地,可能还有200MW至300MW的容量。但由于未来2050净零碳排的目标下,台湾所需的再生能源量就很大,因此残余的风场就很需要盘点开发。
江茂雄指出,政府应该要整并风场开发,让开发商妥善利用海洋资源,在开发大风场的时候,也要回头整并小块风场,以大带小的方式来创造经济效应。不过风场开发范围相当广,畸零风场与开发的风场有距离,就应该整合邻近风场,因为已经有现成的电网,新增部分的畸零风场进去,是未来可行的方式。
海洋大学河海工程学系教授简连贵表示,过去在离岸风电第二阶段遴选与竞标风场时,有部分风场划设切割后还有剩余容量,且同样情况也出现在区块开发,因此需要重新思考风场开发,纳入畸零风场整并开发。且以风场开发角度来说,未来大水深的开发成本增加,相较整并畸零风场的开发成本及风险小,更适合开发商回头架设风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