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挂号费上限 医师公会全国联合会发声肯定

取消挂号费上限,医师公会全国联合会发声肯定。(示意图,资料照/陈麒全摄)

卫福部4日发文废止「医疗机构收取挂号费之参考范围」,回归市场机制,医师公会全联会、肯定卫福部做法,也强调会自律,在合理范围内弹性调升。

医师公会全国联合会发表声明表示,针对卫福部于3月4日发文停止适用卫生署于99年6月21日关于挂号费公文,引起少部分人士或团体有所回应之情事,医师公会全国联合会为能厘清真相,避免造成混淆,因此作出如下说明,恳请各界参酌并能一致肯定有为有守之政府。

首先,乐见政府愿意「依法行政」,此次废止之公文如同卫福部所解释,是因前文已经造成误解,并将原本「备查」之行政作为,复杂化到有审查之情形,为免日后持续有所违误,所以停止适用前文。

其次,参考收费标准意即有所规范,并且同时会产生锚定效应。若有所谓天花板数字,可能造成多数人会依照该收费标准,甚或暗示该金额为大家所公认之金额。如此容易造成价格定锚,且无利于市场稳定。

挂号费上限取消之后后,回归市场机制与各自衡量各地区与自身经营策略,不但可以避免锚定效应,同时也可以促进市场蓬勃多元发展,避免过度一致下产生无差异化,反而会偏向广告导向为主要经营方针。

联合会也表示,挂号费本来就属非医疗费用早有定论,因此无论在法规上,或实务上之管理自与医疗费用不同。但未来仍应秉持公开透明机制,让病人于就诊前能确知相关费用资讯,以保障民众就医权益。且医师为相当自律之专业人才,况目前医疗机构无论是医院还是诊所都相当完善与充足,不可能有大幅调涨挂号费之可能。

联合会也强调,先前所订挂号费金额已历经十多年未有调整,不但远远偏离真实物价上涨幅度,也造成医疗业不敢投资于基础设备上,况且我国大部分医疗机构皆为健保特约机构,其收费都是依健保规范定价,各医疗机构无甚差异,仅挂号费为可调控之部分,已属极小部分差异化,若取消这些微差异可能,以经济学之供需原理来看,日后将造成更大问题。

联合会肯定,卫福部有鉴于应依法行政,且为了医疗长远发展之需,并应重视人民选择权下,采用放宽引进部分市场经济,以利未来提升人民福祉与开拓医疗进步,是一项福国利民之举,且这项措施为时不晚;联合会将会本于医疗专业与提升医疗品质之必要,肯定卫服部这项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