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保饮用水安全 环境部预告纳管PFAS有机污染物

环境部21日预告修正饮用水水质标准。图/环境部提供

为因应国际趋势、保障国人饮用水安全,环境部21日预告修正饮用水水质标准修正草案,增订全氟及多氟烷基物质(PFAS)标准与管制项目,要求净水处理设备单位强化自主检测管理,2027年7月起,将加强抽验并对不符合饮用水水质「PFAS」标准业者,直接裁处,处6万元以上,60万元以下罚锾。

环境部官员说明,PFAS属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对人体健康有致癌风险,如进入饮用水供水系统,将对民众健康产生危害疑虑,近年来已受到国际研究重视,此次修正除保障饮用水安全外,也要同步与国际规章接轨。

环境部于5月24日订定「环境部饮用水水质新兴未列管项目检测管理及筛选作业指引」,订定函颁包括「全氟辛酸(PFOA)+全氟辛烷磺酸(PFOS)为50奈克/公升」、「全氟辛烷磺酸(PFOS)+全氟己烷磺酸(PFHxS)为70奈克/公升」等指引值,做为行政管理指导作业依循。

依据草案修正,净水处理设备相关单位将于2025年起,强化自主检测管理;超过最大限值者,应通报并提出「饮用水水质管理计划」备查;水质管理计划如需增购设备或工程者,至迟2年内执行完成,未涉工程者,则应于3个月内完成。

另外,自2027年7月1日起,将加强抽验并对不符合饮用水水质「PFAS」标准,则直接裁处,可处6万元以上,60万元以下罚锾,并通知限期改善,届期未完成改善,可按日连罚。后续将参考国际管制趋势,持续滚动检讨修正或加严标准,以确保饮用水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