染疫风暴「开罚华航100万」!诺富特饭店收居检者将加罚

记者严云岑台北报导

华航诺富染疫事件已经有29人确诊,然而诺富特饭店管理权责不清,中央地方互相甩锅引发外界议论指挥中心昨下午会与桃园市府、交通部民航局、华航四方开会厘清,会中确认诺富特饭店一馆7、8楼是华航公司员工防疫宿舍,非桃园市府核可防疫旅宿,除了由观光裁罚15万元外,桃园政府也可依非防疫旅馆收住居家检疫者,最高处1万5千元罚锾。另外,华航因违法防疫规定遭民航局加罚100万元。

▲染疫风暴开罚华航100万!诺富特饭店收居检桃园市政府将加罚。(图/指挥中心提供)

诺富特华航桃园机场饭店发生防疫疏漏事件,观光局依指挥中心之相关疫调资料及桃园市政府6日提供之资料,该饭店使用非防疫旅馆范围作为机组员检疫场所致发生机组员、员工及家属人染疫,已影响公共防疫卫生,显已损害国家利益及确有损害消费者生命身体、健康之虞,已依发展观光条例第53条第1项规定裁处罚锾新台币15万元整。

▲诺富特饭店员工确诊COVID-19事件裁罚。(图/指挥中心提供)

昨天陈时中于四方会谈前受访时表示,会分做两方面去讨论,第一是会和民航局、华航等单位开会讨论既有法规,厘清相关权责,第二则是「县市政府认为资讯透明度不够」,也会发函给地方政府,让地方政府了解现在有的资讯,有问题提出来可以讨论改进,大家一起把联络管道弄得更清楚。

指挥中心指出,会中确认该饭店一馆7楼、8楼是作为华航公司员工防疫宿舍,并非桃园市政府核可之防疫旅宿;而该饭店于一馆8楼同时收住一般旅客及居家检疫机组员之行为,违反发展观光条例第53条第1项、传染病防治法第37条第1项第6款规定。

另华航公司对于员工防疫宿舍管理监督亦有不当,违反民用航空法第112条第2项第5款规定,未落实「国籍航空公司实施机组人员防疫健康管控措施作业原则」所订防疫措施,由交通部民航局最高裁罚300万元,而民航局裁处出炉,将开罚华航1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