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夫传裸照「女友说不可以X在里面」!小三娇喊:想舔

人夫传裸照「女友说不可以X在里面」!小三娇喊:想舔。(示意图/Shutterstock)

一名人夫借手机给儿子用时被发现在外面偷吃小三,又被妻子的弟弟巧遇2人约会,人夫曾传上身赤裸及写上「女友说不可以X在里面」的照片给小三,小三则回讯「想舔」、「希望小孩可以在适合的时间出现」等语,人妻发现2人露骨对话后怒告求偿;法官认为2人侵害人妻配偶权,应连带赔偿20万元,可上诉。

据判决书指出,人妻主张与丈夫结婚多年,今年8月间儿子向丈夫借用手机时,发现丈夫与小三LINE通讯软体内有亲密且充满性暗示之对话;她的弟弟又同月间遇见2人约会,丈夫还接送小三回家,可知2人有交往、单独出游过夜、亲吻、一起洗澡、性行为等超友谊之男女关系,侵害她的配偶权,因此向2人提告求偿100万元。

法庭审理时,人夫辩称虽他和小三有亲密对话,但他与妻子结婚17年余,2人因生活习惯、个性不合,早已分房多年,同处一屋檐下亦甚少交谈,夫妻关系已名存实亡,妻子早有与他离婚之打算,因此认为妻子请求的慰抚金过高。

法官勘验2人对话纪录,2人曾讨论出游时间、住宿房间价格,人夫亦曾传送其赤裸上半身之照片及载有「女友说不可以X在里面」等文字之图片给小三,甚至传讯「都很想跟你生小孩」、「住你喜欢跟X哥缠绵的房间」、「咬GG」,小三则回「想舔」、「你X我我就吸你」、「我月经真的来了,终于。谢谢老天有听我的心声,希望小孩可以在适合的时间出现」等语。

法官认为2人用语暧昧,对话挑逗、露骨,形同热恋之男女朋友,非一般朋友往来通讯可见之言词,2人间有相当亲暱程度之男女情感、肢体往来,显已逾社会一般夫妻应忠诚贞洁义务之通念所能容忍之范围,已侵害人妻配偶权,因此判2人应连带赔偿人妻20万元,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