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三勾人夫秀太阳蝴蝶「定情刺青」 传下体裸照示爱
▲小三最后让张姓夫妻大吵一架,成功让张男南下高雄。(图/示意图/达志影像)
台北市一名潘姓女子2012年与张姓人夫交往,事后也多次向张妻传讯挑衅,炫耀身上的「定情刺青」;张男也和妻子分居。张妻4年多来独自扶养一对儿女,诉请离婚,没想到丈夫竟反咬是她先离家。面对双方僵持不下的争论,法官认为,张妻提出丈夫和潘女的讯息与裸照可当证据,虽然不能证明有性行为,但已逾越与异性交往的分际,判准离婚。
判决指出,张姓夫妇于2002年结婚,生有一子一女,但张男2012年认识潘女,双方不仅在身上刺太阳和蝴蝶当作定情刺青,女方的胸部及下体裸照更被张妻发现。两人因此大吵一架,张妻同年8月带着子女搬离租屋处,张男也南下高雄与潘女同居。
分居4年多,张妻认为时间够久了,两人已经没有联络,并且子女也由她独力扶养,诉请离婚请求扶养权,没想到张男这时抗辩。张男表示,张妻当初先行离家才会认识潘女,两人交往几年互有好感,虽然有亲吻拥抱等亲密动作,但没有性行为。
不过,张妻提出潘女传讯和裸照;台北地方法院因此判决,虽然无法证明张男通奸,但这些证据已经显示张男逾越分际的行为,判准离婚并将扶养权归给女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