色小三传讯「爱死粗粗了」!妻爆气带人拍裸照…外遇夫GG了
▲刘男与蔡姓小三的咸湿对话被妻子发现,图非当事人。(图/达志/示意图)
台北一名廖姓人妻发现刘姓丈夫外遇,从对方的手机看到蔡姓小三传讯「我好色」、「我爱死粗粗了」,气得她搜证后提告。士林地方法院依通奸罪判两人须赔廖60万元。
据《苹果日报》报导,廖女指控,她去年发现丈夫行为有异,偷看手机讯息后发现对方外遇,还和蔡姓小三以「BB」互称,气得她拍下两人的咸湿对话,「BB…宠坏我了,粗粗…也宠坏我了」、「好爱你,好想你」、「想念,在床上,我们贪婪的吸允对方」、「粗粗…是我的宝贝欸,别跟我抢,我爱死粗粗了。我好色…。带我吃香肠…有性生活真的会…」等话,并准备搜证提告。
廖女2016年3月趁着刘男带蔡女密会时,带人进入拍照搜证,并让员警取走现场的床单;她也以此为证据向丈夫及小三提告,以饱受精神折磨为由,求偿300万元。
刘男辩称,他和蔡女只是单纯的高尔夫球友,绝对没有通奸或外遇的行为,并指控廖妻没有经过同意便翻摄他手机的对话及照片;此外,廖带人闯入他抚远街的住处,期间压制他并阻止蔡女穿衣,导致他受伤,因此这些证据都属于违法,不应采用。
▲刘男认为廖妻取得证据的方式都不当,不应该采用。(图/记者周宸亘摄)
刘男也说,警方当日违法拿走他的床罩,检方为进行床罩DNA的比对,违法采集他口腔细胞,这些证据也不应采用。
法官指出,廖女取得的暧昧对话虽然侵犯隐私,但是妨碍婚姻的行为通常是以隐密的方式进行,举证非常不容易,且她私下截图并不属于强暴迫进行,尚属比例原则内;另外,警方搜证有经过刘同意,检方命法医采集DNA并无违法,唯有廖女拍裸照而伤害刘一事过当(廖女已被检方另起诉),因此裸照不能当作证据。
对于床罩上的精液斑有蔡女DNA,蔡女辩称,她帮刘男搬家时太累,才呕吐在床罩上。但法官认为,吐完后会立即清洗,也不会刚好在精斑上找到女方DNA;法官以上述证据认为刘、蔡两人通奸罪行明确,须赔偿廖女6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