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夫爽带「大学女同学」 回家嘿咻!儿偷留用过保险套交妈「冷冻」提告

人夫爽带「大学女同学」 回家嘿咻!儿偷留用过保险套交妈「冷冻」提告。(图:shutterstock/达志)

台中市一名人夫人夫,在外偷偷交往小三后,开始不愿负担家中生活开销,多次与妻子发生口角,气得妻子搬回娘家,只留儿子与丈夫同住。未料丈夫竟然更高兴,直接将大学女同学带回家过夜,儿子见状立刻向母亲举报,并在母亲指导下,进入父亲房间将使用过保险套拿走交给母亲保存。经正宫向法院提告,法院审理后认定,人夫必须赔偿20万元,全案仍可上诉。

根据判决书,正宫向法院控诉,丈夫在外结交女友,除负担缴纳房贷,均不愿负担家庭生活费用及儿子学费,双方发生多次口角,气得正宫搬回娘家暂住,独留儿子与丈夫同住。

但儿子与父亲同住期间,见到父亲与不明女子通话,立刻传简讯通知她,还偷偷翻拍之爸爸通话内容转传给她。简讯显示丈夫与互称「老公」、「老婆」、「爱你」。丈夫甚至向儿子表示要带大学同学回来住一晚,并告知为女性。

隔天正宫询问儿子:爸爸是否有把女人带回来?睡在一起吗?儿子表示:有、应该有,之后,儿子进入父亲房间查看,发现床铺旁垃圾桶内遗留使用过之保险套,因此在妈妈指示下先拍照存证,并将使用过之保险套交给她冷冻保存。

事后并提告求偿80万元。

台中地院审理后认定,男方在有婚姻关系的情况下,与大学女同学以亲密爱人的关系交往,甚至带回家共处一室过夜,已逾越一般男女正常社交往来之分际,也超过了社会通念能够容忍的范围,破坏陈女的婚姻生活圆满之幸福,情节重大,因此判赔20万元,但无法证明女方知道男方已婚,因此求偿遭到驳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