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夫外遇被妻抓包 小三继续放闪每周约会1次!下场曝光
记者黄翊婷/综合报导
一名人妻控诉,丈夫阿强(化名)与公司女员工小花(化名)发生婚外情,平均每1、2个月发生1次性行为,被她抓包之后,2人仍以每周1次的频率相约见面,愤而决定提告求偿50万元。桃园地院法官日前审理此案,并判小花应赔偿人妻30万元较为适当。
▲阿强和小花交往的事情被发现之后,2人依旧没有断绝联系。(示意图/VCG,与本案当事人无关。)
人妻在判决书中主张,丈夫阿强是在2019年间结识女员工小花,小花明知丈夫已婚,仍自2022年年末起,每周2天与丈夫在租屋处同居,发生性行为的频率则是每1、2个月1次,她直到2023年10月才知道此事,当下便要求小花不要再与丈夫联络。
人妻接着说道,没想到2人仍以每周1次的频率见面,相约一起购物、用餐、看夜景、散步,小花甚至做出从后方拥抱、将头靠在丈夫肩背上的亲密举动,2人还会一起前往女方的租屋处,每次停留时间大1至6个小时不等,她无法接受,愤而决定对小花提告求偿50万元。
面对上述指控,小花仅表示,人妻请求的慰抚金过高,希望法官酌情减少。
桃园地院法官认为,小花的行为确实破坏了阿强与妻子之间的幸福生活,侵害到人妻的配偶关系身分法益,考量到双方的身分、地位、经济能力等因素之后,最终判她应赔偿人妻30万元较为适当,全案仍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