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面兽心!才认识2天遭宾士男强吻 女:活像在拍恐怖片

▲开黑色宾士车的林姓男子车上强吻女友人,被害人怒「你让我活像在拍恐怖片!」。此为示意图,与当事人无关。(图/记者陈凯力摄)

记者吴铭峰台北报导

真是人面兽心!桃园正妹小雅化名),2017年认识开高级宾士车的林姓男子,2天后相约到山上咖啡厅夜景,没想到林男竟在车上强吻小雅2次。小雅事后惊恐传讯给林男,说「你让我活像在拍恐怖片!」,并提出告诉。林男一审遭判刑7月,案经上诉,高院二审维持原判,但给予林男缓刑3年。可上诉。

判决指出,小雅2017年8月20日见面相识,22日凌晨一点多2人就相约看夜景。林男开着自己的高级宾士车,带小雅到桃园龙潭山区的著名咖啡馆。凌晨三点多咖啡店打烊,2人坐上宾士车,林男突然以手环绕小雅头部而强抱小雅头部,不顾小雅挣扎、转头表示抗拒,仍强吻小雅嘴唇。这时咖啡店员拍车窗请林男将车开离停车场,林男作罢,将车开走。

宾士车开出停车场后朝小雅家中前进,林男停等红绿灯时,又不顾小雅撇头并以言词表示拒绝,仍以手强抱小雅头部,再度强吻小雅嘴唇。惊魂未定的小雅一直到回家后,才鼓起勇气传讯息质问林男。林男说「我没有侵犯妳的意思,希望你能了解。」小雅不满回说「没有侵犯的意思?你让我活像在拍恐怖片!我相信我不是第一个,但我不希望再有下一个。」小雅因此提告,林男遭提起公诉。

一审桃园地院审理时,林男坦承亲吻小雅,当时是想追求小雅才会亲她的脸颊,但没有抱住小雅的头,也没有强吻小雅嘴唇。但桃园地院根据双方对话截图,仍认定林男确实强吻,成立「强制猥亵罪」,最后判刑7月。

案经上诉,二审高等法院审理时,林男道歉,并赔偿小雅获得原谅。高院最后驳回上诉,维持林男7个月的刑度。但考量林男道歉,高院宣告他缓刑3年的自新机会,但缓刑期间内交付保护管束,并应接受法治教育2场。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