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妻喝醉主动脱衣…约新朋友嘿咻8次!控对方「捡尸+拍裸照」
▲人妻引诱新朋友,事后告对方性侵。(示意图/达志影像/美联社,与本文当事人无关)
新北市一位人妻控告一名汪姓男子趁她酒醉时,载她至旅馆性侵,强拍裸照,事后更扬言会散布这些裸体画面,逼她前往旅馆性侵达8次;由于没有任何裸照证据,反而还是汪男提出性爱影片,可见人妻没有拒绝的表情,也没有任何惊恐,做爱时还是主导的角色,因此认定汪男不构成性侵与妨害秘密罪;由于汪男在脸书上贴出两人性爱照,13日仍依妨害风化罪将他起诉。
这名40多岁的人妻表示,去年参加某立委餐会时认识了59岁的汪姓男子,汪男趁她酒醉就载她去旅馆性侵得逞,还偷拍裸照,事后更逼她至旅馆发生8次性行为。她不想再见面,没想到汪男竟然把两人性爱照片po上脸书,她只好赴约,继续遭汪男性侵,最后忍无可忍愤而提告。
汪男到案时否认犯行,辩称餐会时,人妻喝很醉就不想回家,载她回家时,还在车上自行脱去上衣,要求一起睡觉,因此两人前往旅馆,隔天一早才发生性关系。两人事后约会多次,也如情侣般发生性关系,性爱影片与照片是各自用两人手机拍下,并非所谓的偷拍。
人妻应讯时也对于在旅馆内发生什么事情一律推称不记得,也不知道遭性侵时间与旅馆地点,只说醒来时没穿内裤,没有报警,更无法出示汪男用LINE威胁的裸照,导致检方无法追查事实的状况。
但汪男公布两人性爱影片与照片,传讯的对话内容更是「想见妳啊」、「最近怎么都不想见我」等讯息;检察官也发现,人妻在影片、照片中并没有任何不悦的表情,她甚至在性爱过程中担任主导的一方,因此检方仅就汪男把两人性爱照po上脸书的行为,依妨害风化罪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