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端木正的錯 錢跑去哪
民众党主席柯文哲因涉及总统选举政治献金申报不实而于日前举行记者会,除承认确实有登录不实外,亦强调有两千多万元被会计师端木正以时间不及、便宜行事之理由,擅自拆成九笔,申报到时乐、尼奥与木可等公司。如此指控若属实,就非可以误报、漏报为了事。
为有效防止政治人物滥用政治献金,依据政治献金法第廿条第一项,拟参选人应设收支帐簿,并由其本人或其指定之人,每日详实记载,以备查考,并据以做成会计报告书。而根据同法第廿一条第一项第二款,参选人于投票日起三个月内,必须以会计报告书向监察院为政治献金之申报,至于此报告书,除必须由参选人亲自签名或盖章外,若募得一千万元以上,还必须交由会计师查核签证。若有违此等规范,依政治献金法第卅条第一项规定,可处六万到一二○万元之罚锾。
而会计报告书之所以要求会计师签证,就是想借由第三方,来对政治献金的收受与支用,进行专业且符合法令之审查,以避免政治献金之浮报、乱报,甚至是虚报。也因此,会计师虽是由参选人所委任,却应负起监督之责,致具有公益代表人之地位。故若有参选人将政治献金之记帐与查核,全交由同一会计师去处理,实严重混淆了监督与被监督者之角色,除会有道德风险外,亦让人对会计师之专业与客观性,产生严重质疑。
至于受委任之会计师,若迫于时间压力,竟将无任何凭证之交易为虚伪申报,就算未有政治献金落入私人口袋之情事,却也非属误报、错报之层次,而是会落入刑法第二一五条,即法定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业务登载不实文书罪之处罚范畴。此虽非属重罪,但根据会计师法第六条第一项第一款,只要触犯与业务行为有关之犯罪,如伪造文书,遭判处一年以上有期徒刑且未受缓刑者,就得撤销或废止会计师证书。尤其若考量此等犯行,实已造成大众失去对会计师这个行业之信赖,更得面临最严厉的除名处分。
故就民众党指摘会计师之虚报,实属相当严重之指控,影响所及,不仅是当事人双方,还包括会计师职业之声誉。所以在双方必然各执一词下,就赖检察官的刑事侦查与监察院之行政调查,以能尽速厘清真相。
更该反思的是,如果此事件未爆发的话,则所谓错报、短报、虚报的收支金额,到底会在哪,实更值玩味。这也代表政治献金法,必须重新检讨与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