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处理湿地保护和合理利用的关系?山东这样做!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 于民星
12月3日,山东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邀请省自然资源厅负责同志等介绍山东加强湿地保护法治化建设,助力美丽山东建设情况。
《山东省湿地保护条例》中提到湿地保护的原则是“保护优先、严格管理、系统治理、科学修复、合理利用”。发布会上,省自然资源厅党组成员、副厅长董瑞忠介绍,《条例》中明确对重要湿地和一般湿地利用活动应当分类指导,鼓励、引导单位和个人开展符合湿地保护要求的生态旅游、生态农业、生态教育、自然体验等活动。《条例》还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充分考虑保障重要湿地生态功能的需要,优化重要湿地周边产业布局。可以采取定向扶持、产业转移、吸引社会资金、社区共建等方式,推动湿地周边地区绿色发展,促进经济发展与湿地保护相协调。
同时,《条例》也明确了在重要湿地和一般湿地范围内开展利用活动,不得影响湿地生态系统的基本功能、不得超出湿地资源再生能力或者损害野生动植物物种、不得破坏湿地生态系统基本功能和野生动植物栖息环境等规定。
山东拥有丰富的湿地资源和独特的湿地景观,生态旅游和合理利用开发潜力比较大。下一步,山东将按照分类指导的原则,在加强保护的同时,合理利用湿地资源,全面提升湿地生态价值。依托重要湿地、湿地公园等湿地保护主阵地,开展诸如黄河口国际观鸟季、微山湖湿地红荷节等系列主题活动,让市民和游客可以走进湿地观鸟、赏鸟,感受湿地特有的景观文化和大自然的魅力。黄河口湿地因为鸟类众多被称作“鸟类的国际机场”。当前,正值秋冬候鸟迁徙的高峰期,黄河口湿地也迎来了每年的最佳观鸟季,数百万只候鸟陆续来到这里停留越冬、栖息繁殖。同时湿地因为碱蓬变红而呈现“红地毯”的独特景观,也吸引了众多摄影爱好者和市民游客走进湿地驻足观赏。非常欢迎广大朋友到黄河口观鸟赏景,感受大美湿地,共享生态之美。同时,积极探索湿地资源的资源化利用模式,针对湿地中分布的芦苇、蒲草等丰富水生植物资源,加强资源化利用研究,在湿地生态农业、湿地产品加工等方面,努力形成一系列湿地生态价值实现的先进产业,推动全省湿地健康、稳定、有序发展。还要充分发挥湿地的自然教育功能,打造“湿地+自然教育”新模式。立足本地湿地资源禀赋开发丰富有趣的科普内容,鼓励多方合力、全民共享,开展形式多样的湿地自然教育,让自然教育理念在湿地落地生根,迸发蓬勃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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