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善终 安宁居家护理师这样做

「病人自主权利法」108年1月16日上路后,意愿人可以透过医院预立医疗照护咨商门诊完成「预立医疗决定书」。(冯惠宜摄)

43岁的邱姓护理师(右)透过台中荣总已开立预立医疗照护咨商门诊,在姐姐、姐夫和姪子见证下完成「预立医疗决定书」。(冯惠宜摄)

「病人自主权利法」108年1月16日上路后,意愿人可以透过医院预立医疗照护咨商门诊完成「预立医疗决定书」。(冯惠宜摄)

想善终,预立安宁缓和医疗意愿书已不够了,「病人自主权利法」108年1月16日上路后,43岁从事安宁居家医疗邱姓护理师7月1日和姐姐、姐夫一起在姪子等人见证下完成「预立医疗决定书」,她说,这是为爱而立,在自己可以决定时预做决定,不要让最爱的家人在自己失去意识时陷于救与不救的拉扯中。

台中荣总22日举办「病人自主权利法宣导活动」,院长许惠恒与家医部医师李隆军一起呼吁民众透过预立医疗照护咨商门诊,请亲人一起来见证完成「预立医疗决定书」,对自己的医疗照顾可以预先规划,自己拥有自行选接受或拒绝医疗的权利。

李隆军解释,预立安宁缓和医疗暨维生医疗抉择意愿书只限在末期时不再插管急救或是维生医疗而已,而病人自主权利法的对象更扩大为五种特定临床条件:末期病人、不可逆转之昏迷状况、永久植物人状态、极重度失智、或主管机关公告之难以忍受之疾病其中一款,决定的内容也从维生医疗扩及人工营养与流体喂养。

李隆军说,「预立医疗决定书」须请两位二等亲一起进行咨商,在医师、护理师与社工共同见证下完成,主要是希望亲人都能彼此了解签署者的意志。

邱姓护理师说,她单身,在工作中常见患者家属在至亲病危时要不要放弃急救的煎熬,尤其他的姐夫在其母亲因糖尿病、弥漫性脑中风卧床时签下放弃急救同意书时,看他当时曾为那个决定郁郁寡欢9个月,即便是家人知道放弃急救是对患者好,仍要面临自我讉责,她现在就做出决定未来一旦遇到自己失去意识、疾病不可能有进展,让家属照着她的决定去做,这是「为爱而立」让自己善终,也是留给家人一份爱的礼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