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门:拟在医疗领域开展扩大开放试点工作

新京报讯 据央视新闻消息,商务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药监局发布通知,拟在医疗领域开展扩大开放试点工作。通知中提到在中国(北京)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和海南自由贸易港允许外商投资企业从事人体干细胞、基因诊断与治疗技术开发和技术应用,以用于产品注册上市和生产。拟允许在北京、天津、上海、南京、苏州、福州、广州、深圳和海南全岛设立外商独资医院(中医类除外,不含并购公立医院)。设立外商独资医院的具体条件、要求和程序等将另行通知。

编辑 樊一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