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度走私!驾快艇接驳供500万人次吸食上吨毒品 快艇船长竟轻判12年

船长林志吉走私大量毒品被台南地院判刑12年。(本报资料照片)

曾有2次运送大量毒品前科的船长林志吉,今年4月又驾快艇接驳足供500万人次吸食的安非他命、K他命46袋共1024公斤,被海巡署在高雄外海拦截后,台南地检署除依毒品等罪嫌起诉,因快艇登记在庄姓妻子名下,导致庄女也被列共同正犯。台南地方法院29日虽判处林男有期徒刑12年,但认定庄女只是帮助犯处刑1年,缓刑5年,并命服义务劳役240小时及捐款10万元。

另外,同案被告李哲文共同犯运输第二级毒品罪处刑6年;李敏郎(林志吉友人)、廖浚丞(林志吉配偶的表哥)各犯帮助私运管制物品进口未遂罪均处刑6月,得易科罚金,并科罚金5万元。

目前已转任律师、曾莅庭公诉的前台南地检署主任检察官罗瑞昌表示,运输毒品为最轻本刑10年以上的重罪,被告已是3度运送毒品的累犯,却仅轻判12年,法官的判决实在很「特殊」;他还认为,此一判决有3个特征都是在对被告有利,与一般社会大众的想法可能有一点距离,一是检察官起诉共同正犯,法官把它变更法条帮助犯;二是检察官认为既逐,但法官只判未遂;三是贩毒是重罪,判缓刑是否适宜?

一审认为,林志吉先前已有3次走私毒品前科,虽然此次他有2个法律上减轻刑罚的原因,但考量他一犯再犯,且在海上需要协助时,害他妻子牵连入罪,应该从重量刑。

至于庄女从监听录音过程中,可以明显感受她的无可奈何与勉强,并显示她是一个受限于传统家庭观念,无法拒绝先生要求的妻子,非常值得同情;且她被拘提后,始终承认自己参与的行为,明显流露悔意,并因此被羁押61日,因此可以认为是个能够自我改善行为的人,也已经获得教训,合议庭愿意给予她最长期限缓刑的机会。

据了解,今年4月间,林男于出海前事先躲藏在「福满平安」号快艇的船舱内,由李姓船员独自驾驶快艇从安平渔港报关出海后,再由林男接手驾船前往指定交易的经纬度。

当快艇抵达指定海域,经以雷射笔及百元钞为信物确认彼此身分后,大陆铁壳船即将装有毒品的麻袋吊放到快艇上。4月16日下午,海巡署专案小组会同在邻近海域巡弋的澎湖海巡队在高雄外海拦查该快艇,当场在船上查获足供500万人次吸食的毒品。全案侦讯后,检方将林姓夫妻、李姓及廖姓男子等4人并案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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