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峡垃圾场 确定不盖了
新北市三峡区介寿路二段183号后方拟兴建垃圾贮存场,引起当地居民反弹。新北市环保局说,已接获业者来函称,该地不再依原规画使用。(民众提供/贺培晏新北传真)
新北市三峡区介寿路二段183号后方拟兴建垃圾贮存场,引发当地居民抗议,直指业者违反土地使用,批业者上月27日允诺不盖,但3天后又被发现悄悄施工,让他们气得跳脚,对此,新北市环保局说,已接获业者来函称,该地不再依原规画使用,施工部分亦与垃圾贮存设施无关。
当地居民上月27日与业者面对面沟通,最后双方达成共识,居民说,业者允诺不会再盖垃圾场,更签署一份切结书担保,隔日工地停工,以为事件终于圆满落幕,想不到上月30日发现工地又复工,气得扬言要走上街头抗议。
居民亦向监察院陈情检举环保局时提及,环保局及业者未充分与当地居民沟通就着手兴建垃圾场,且业者的兴办事业计划书及用地变更编定审查进度从未公开,让人不禁怀疑是否有「不可告人」的秘密。
环保局回应,目前已接获业者来函表示,该地不再依原规画做垃圾贮存,后续将请业者办理兴办事业计划变更并持续与在地居民沟通;至于切结书仅属「对外声明」,无实质法律效益,市府会秉持依法行政原则处理相关事宜。
环保局解释,业者规画贮存废弃物转运量未达「开发行为应实施环境影响评估细目及范围认定标准」,依法兴建前无须实施环评,而兴办事业计划的公开与否亦不是取决于环保局,依《政府资讯公开法》规定,需经业者同意才可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