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重警执勤身亡竟不算殉职? 罗智强吁:警政署抚恤请从宽认定

▲国民党立委罗智强。(图/记者林敬旻摄)

记者郭运兴/台北报导

新北市三重警分局黄姓员警日前驾车巡逻,遭毒驾男逆向冲撞身亡。对此,国民党立委罗智强今(16日)表示,传出黄姓员警只能算「因公死亡」获得抚恤,但「因公死亡」的抚恤,与「因公殉职」差距极大。他强调,自己要为警请命,希望警政署要从宽认定,检讨相关规定,真正让警察人员无后顾之忧,执勤时更安心。

罗智强于脸书表示,基隆八堵苏姓警员在值班台值勤时,遭货车冲撞死亡,基隆市警局以「因公殉职」呈报,但警政署审查时质疑「未达标准」。而新北三重黄姓员警驾车巡逻时,遭吸毒男子开车逆向高速冲撞身亡,新北市警局以「因公殉职」提报,争取最优抚恤,也传出恐不符资格,只能算「因公死亡」。

罗智强指出,但「因公死亡」所能获得的抚恤,与「因公殉职」差距极大。而且根据媒体报导,三重黄姓员警若属「因公死亡」,依年资仅能获「80万元」抚恤。

罗智强再指,2017年一名陈姓国道警察处理高速公路车祸时,遭追撞身亡,当时也以「因公死亡」办理;引发争论后,警政署才准以「因公殉职」抚恤。虽然事后警政署在2018年放宽「因公殉职」定义,但仍限定「处理对其生命有高度危险之事故,遭受暴力或意外危害,以致死亡」,才能算因公殉职。

罗智强认为,警察肩负维护治安重责,是容易发生意外的高风险工作,警政署现行规定过于狭隘,对警察权益的保障仍然不足,也与民众期待有落差。

最后,罗智强呼吁,目前八堵及三重员警「因公殉职」案件尚在审查。他要为警察弟兄请命,请警政署从宽认定,并再次检讨相关规定,真正让警察人员无后顾之忧,勇于任事,执勤时更安心。

▼罗智强为警察请命,呼吁抚恤从宽认定。(图/翻摄自Facebook/罗智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