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八堵所员警遭撞惨死 不算殉职!警局:持续争取最优抚恤

基隆市警察局八堵分驻所今年2月底发生货车撞入值班台,造成苏姓员警身亡。近日传出苏姓员警仅能被视为「因公死亡」而非「因公殉职」,引起议论。(张志康摄)

新北市一名简姓男子在今年2月底,先在贡寮偷窃货车后,晚间驾车撞进基隆市警局八堵分驻所,造成苏姓员警当场死亡。近日传出苏姓员警仅能认定为「因公死亡」,而非「因公殉职」。基隆市警局15日表示,近期相关法规正在修订,将会协助争取最优抚恤金。

据了解,苏姓员警2月29日执勤时遭撞身亡,警政署希望为其争取到最优的抚恤条件,但依铨叙部《公务人员退休资遣抚恤法》规定,因公死亡可以区分为五个项目,但铨叙部认为苏姓员警为第二等级「执行任务发生意外危险以致死亡」,而非第一等级,也就是符合警察人员人事条例第36条「执行勤务中殉职者」之要件。

因此,在这样的差异之下,抚恤金的发给就会从年功俸240个月,降为本俸的180个月。若以年功俸4.6万元、本俸2.1万元来计算,则两者之间就会有726万元的差距。

基隆市警局表示,目前该案前经警政署「审查小组」会议决议,要求基市警局补充说明并检附相关佐证资料。基隆市警局于6月再次函报,目前该案由警政署会办各相关单位表示意见中,并将择日邀集「审查小组」成员召开会议审议。

基隆市警察局进一步指出,目前针对苏姓员警身亡,已经依《警察消防海巡移民空勤人员及协勤民力安全金发给办法》发给最高额的安全金计台币300万元。另外,也依《警察人员因公伤亡慰问金发给办法》第5条规定,发给其遗族1200万元至1400万元。市警局表示,这个办法目前正在进行修法提高慰问金额,俟行政院审议后发布,届时再协助苏员遗族申请。

另外,据了解,目前基隆市警局陆续转交给遗族的,包括保险金、奠仪、补助费等,已近新台币1900万元。市警局强调,将持续积极协助家属办理后续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