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警值班台遭撞亡 未达「因公殉职」惹议!抚恤金差726万

▲34岁简男驾驶货车冲撞派出所,造成24岁员警苏昱鸿(右)伤重不治。(图/记者郭世贤翻摄)

记者郭世贤、刘人豪/基隆报导基隆八堵分驻所今年2月29日遭简姓男子开车冲撞,当时正在值班台工作的24岁男警苏昱鸿闪避不及遭撞重伤不治。案发后,基隆警察局向上呈报「因公殉职」,不过警政署认为未达「因公殉职」标准,请基隆警察局重新用「因公死亡」呈报,引发警界哗然。而「因公死亡」与「因公殉职」,抚恤金差异相当大,本案的抚恤金部分,因公死亡为378万,因公殉职为1104万。

回顾案情,家住在新北市的简男2月29日晚间先在贡寮澳底渔港附近偷来一辆小货车,接着沿台62往基隆方向一路狂飙,先是追撞巡路员刘冠群,造成刘冠群死亡,接着开车冲进基隆八堵分驻所,当场将在值班台值勤的苏昱鸿撞死。

▲撞死巡路员后,简男在开车冲进八堵分驻所,撞死正在值班台值勤的员警苏昱鸿。(图/记者郭世贤翻摄)

据悉,事发后基隆警察局3月时向上呈报苏昱鸿是「因公殉职」,但是警政署认为没达到「因公殉职」标准,因公殉职条件为出勤公务或重大案件(枪案、突遭歹徒攻击伤亡),才能认定为因公殉职,而苏昱鸿在所内守望勤务,突然遭外力意外死亡,应该是「因公死亡」,于是请基隆警察局重新补充资料呈报,而基隆警察局6月份补充资料后送警政署,最后认定是否是「因公殉职」或「因公死亡」目前仍在审查中。

据了解,若为因公死亡的话,依照公务人员退休资遣抚恤法,抚恤金为本俸2万1千元,给予180个月,共为378万;若为因公殉职的话,以年功俸则是用最高俸4万6千元计算,给予240个月,共为1104万,两者相差726万。

基隆警察局指出,本案业经铨叙部依公务人员个人专户制退休资遣抚恤法审定「执行任务发生意外危险以致死亡」,另是否符合警察人员人事条例第36条「执行勤务中殉职者」之要件,前经警政署「审查小组」会议决议,请本局补充说明并检附相关佐证资料凭办。案经本局于113年6月再次函报,刻由警政署会办各相关单位表示意见中,并将择日邀集「审查小组」成员召开会议审议。

基隆警察局指出说明,业依「警察消防海巡移民空勤人员及协勤民力安全金发给办法」发给最高额度安全金300万元;另依警察人员因公伤亡慰问金发给办法第5条规定,执行勤务遭受暴力或意外危害致「死亡」或「殉职」者,均发给其遗族1200万元至1400万元,又该办法刻正进行修法提高慰问金额,俟行政院审议后发布,届时再协助苏员遗族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