色军人约国中妹公园长椅野战 惨赔50万再关3年半

一名军人在网路上认识国中少女进而发展为情侣关系,军人两度邀约少女在公园约会,并于草坪区椅子上性交。(示意图/shutterstock)

一名男子为现役军人,在网路上认识年仅13岁的国中少女,两人迅速交往后男子邀约少女见面,并在公园草坪区的椅子上和少女性交,事后还不断以「我想看胸部」来逼诱少女回传裸照。男子兽行曝光后,男子和少女及少女父亲以50万达成和解,但男子却未依约给付,法官审酌男子的犯后态度,依妨害性自主等4罪判处3年6月。

阿荣(化名)为职业军人,2021年4月间透过脸书认识年仅13岁的小璇(化名),不久后两人交往成为男女朋友,两人在同年5月凌晨时相约到公园约会,阿荣在不违反小璇意愿下于草坪区石椅上和小璇性交,食髓知味的阿荣在几日过后邀约小璇回家嘿咻,同年8月阿荣再约小璇凌晨到公园碰面,并再次于公园石椅上和小璇性交,事后还不断在脸书上要求小璇拍裸照,小璇父亲发现后气得报警提告。

阿荣辩称自己不知道小璇未满14岁,对此小璇证称自己有在IG的个人简介上标注国中、14等,虽然双方还没交往前小璇曾向阿荣告知自己的年级和真实年纪,但两人出游都在半夜,阿荣也未曾到校找过小璇,因此法官认定阿荣主观上认知小璇为14岁以上未满16岁之女子。

小璇于警询证称阿荣都会开口要求自己拍性感裸露的照片,并指两人在脸书聊天时,阿荣会索要露胸部的私密照表示「我想看胸部」、「我想看」,若小璇没拍照,阿荣会因此心生不满,进而导致彼此吵架,而小璇为了避免冲突只好乖乖拍照给阿荣观看。

法官审酌阿荣虽然以新台币50万元与小璇、小璇父亲成立调解,然而却未依调解内容给付款项,法官审酌阿荣犯后态度、经历、家庭生活状况依3个现役军人犯对于14岁以上未满16岁之女子为性交罪,各判有期徒刑8月、8月、7月,依1个引诱使少年制造猥亵行为之电子讯号罪,判3年2月,应执行3年6月,全案仍可上诉。

★《中时新闻网》关心您,尊重身体自主权!请拨打113、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