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玉又惨赔!换脸5名正妹网红成A片女主角 每人获赔50万

网红「小玉」朱玉宸利用AI科技,将多名网红、民代的脸合成到日本AV影片,新北地院再判小玉、庄男赔偿YouTube频道主50万元。(本报资料画面/蔡雯如摄)

网红「小玉」朱玉宸在YouTube拥有百万订阅,2020年起利用最新AI「Deepfake」人工智慧技术,与助理庄姓男子合谋,将119位正妹网红、名人的脸合成到日本AV影片,新北地院去年7月依违反《个人资料保护法》判处朱男5年6月。另外,高雄市议员黄捷等21名被害人也附带民事求偿,其中黄捷、一名空姐被害人一审各获100万元赔偿,新北地院近期再判小玉、庄男赔偿5女网红精神慰抚金各50万元。可上诉。

小玉为吸引更多粉丝或追踪者关注,增加网路流量,从2020年7月起在「台湾网红挖面」推特帐号及粉丝团,多次上传约30秒的合成换脸谜片,招揽网友加入粉丝团,不法所得约1300万元,立委高嘉瑜、黄捷、艺人鸡排妹等83名被害人都提出告诉。

刑事部分,新北地院依违反个资法各判处小玉5年6月徒刑,得易科罚金198万元;庄男判处3年8月徒刑,得易科罚金132万元,并没收其犯罪所得。

黄捷等21名被害人附带民事求偿,提出10万至百万不等的赔偿金额,新北地院去年12月间判处小玉、庄男赔偿黄捷、空姐被害人各100万元,另一名YouTube频道主也向小玉、庄男提出100万求偿,小玉虽抗辩称,没有侵害频道主的名誉权,不过法官认为,民法名誉权的侵害与刑法诽谤罪相同,不论是故意或过失都可构成侵权行为,小玉、庄男制成猥亵影像,让社会对频道主的评价有严重贬损,侵害其名誉权,由于频道主曾当庭同意接受50万元赔偿,因此判处2人赔偿50万元,女大生模特儿60万、知名网红团体正妹成员100万。

判决书指出,有5名网红、实况主遭小玉、庄男使用原告的肖像制作深伪猥亵影片招揽会员贩售牟利,显然是营业、负面使用,有物化女性,侵害人性尊严之情。使她们身心受有莫大痛苦,蒙受焦虑情绪及厌重精神创伤,请求2人精神伤害赔偿各500万元。

法院认为,小玉及庄男将这5名网红、实况主合成并制作出拟真色情猥亵影片,透过会员收费观看,导致社会大众产生5女有从事色情影片印象,有毁损或贬抑5女名誉权。法院审酌,两造身分地位经济情况,5女精神上痛苦程度等,判定朱男及庄男连带赔偿5女精神慰抚金各50万元。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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