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警炒股惨赔A公款3年 落跑沦通缉犯判赔1200万

新北树林分局女警涉嫌诈领补助,案发后还落跑沦为通缉犯。(图/记者林裕丰摄)

记者林裕丰/新北报导

新北市树林警分局女警蔡文娟于2007年担任分局出纳,炒股惨赔,竟作假帐诈领警局各类公款1300万元,遭判刑10年7月徒刑确定,蔡女落跑没有到案执行,2015年7月底遭通缉至今,树林警分局提讼追讨欠款,新北地院23日判决蔡文娟须赔偿1203万余元;尚可上诉。

判决指出,女警蔡文娟(55岁)2007年担任新北市树林警分局出纳期间,利用制作支出传票原始凭证职权,将警局警员团体存款单薪资存款单送交资讯室,把受款帐户窜改成自己、丈夫等人的帐户来收钱,再销毁假资料,并盗刻银行行员分局长主管印章,重新列印正确资料掩饰,手法大胆,犯行长达3年。

但是警局新任会计主任在2010年10月接获检举,有警员反映入帐金额时间有异,怀疑蔡文娟搞鬼,准备查帐时,蔡文娟才认错,自称在育幼院长大,A钱是希望给小孩更好生活,但检警追查发现,A钱是因她炒股惨赔,3年间挖东墙补西墙挪用超过1300万元,包括警局水电费官警丧葬补助、生育补助、加菜金或破案奖金等共39类公款,更恶劣的是,有警员被银行强制扣薪都被她挪用。 蔡文娟一、二审均遭重判,贪污部分判处蔡女10年徒刑,伪造文书罪判刑7个月、得易科罚金21万元定谳,新北地检署通知蔡女到案执行时,蔡文娟却落跑没有到案,沦为通缉犯,开始逃亡生活。

树林警分局仅拿到检方查扣的赃款32万余元,因此向新北地院提讼,蔡文娟落跑没有出庭法官再判决蔡女须赔偿1203万余元;尚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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