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星解约遭法院判「赔1550万元」 拒付惨沦失信被执行人
大陆女星黄婷婷遭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图/微博)
大陆女星黄婷婷曾是女子偶像团体SNH48的成员,2019年她宣布与经纪公司丝芭文化解约,双方却没有达成共识,黄婷婷转往演员发展,遭到丝芭文化起诉,法院判黄婷婷需赔偿丝芭文化解约金,由于黄婷婷一直未履行判决,法院近日将黄婷婷列上失信人名单,引起网友热议。
今日丝芭传媒在微博发文,透露收到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法院的通知「因黄婷婷女士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现已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目前,法院已对黄婷婷女士采取限制高消费令措施。」并强调「遵纪守法是作为艺人的底线伦理,也是当好社会表率的基本前提。望黄婷婷女士尊重法律法规,尽快履行法定义务」。
该判决于2021年出炉,法院判定黄婷婷应付丝芭传媒违约金约人民币350万元(约1550万新台币),不过直至今日黄婷婷未履行义务,法院查明她具有履行能力,因此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目前法院已对黄婷婷采取限制高消费令措施,如违反限制消费令,将处以罚款、拘留,还有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
黄婷婷约需偿还350万元(约1550万新台币)违约金。(图/微博)
前经纪公司发声明呼吁她尽快还款。(图/微博)
该限制包括交通工具不能选择飞机、火车、轮船二等以上舱位,不得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不能购买不动产或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不能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不得旅游、渡假等等。
黄婷婷被限制高消费。(图/微博)
事件曝光后,不少网友讨论:「我记得她和丝芭纠缠解约好久了,还没搞好啊」、「成为失信被执行人后对星途有影响吧」、「现在赔钱都是百万百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