色狼搭訕18歲女佯稱「免費染髮」再上旅館性侵 14歲少女也受害

示意图/ingimage

蔡姓男子3年前在三重某公车站随机搭讪18岁女子,以帮忙染护头发为由,带女子到旅馆性侵,他又透过交友软体以免费染发为由,骗14岁少女到旅馆嘿咻,最高法院依强制性交、成年人故意对少年强制性交罪判刑4年10月定谳。

蔡2021年11月27日下午2时许,在新北市三重区重新路与正义北路口,见18岁女子独自站在公车站牌前,便主动上前攀谈,佯称欲替女子染护头发,带女子到旅馆开房间,不顾对方反抗舔摸胸部及下体,再用手指性侵得逞。

蔡2021年12月17日晚间9时许,透过交友软体LEMO向14岁少女佯称可以免费染发,对方信以为真,双方先相约麦当劳见面,再一起到旅馆,蔡不顾少女反对,抚摸胸部再性侵。

蔡坦承犯行,法院认为蔡犯案时,两名被害人仅18岁、14岁,蔡利用2人年幼可欺、涉世未深,佯称帮忙染护头发,将2名被害人分别骗至旅馆后强制性交,显然是有计划的行为,犯行并非偶然,犯罪情节难认轻微。

一、二审均依强制性交罪、成年人故意对少年犯强制性交罪,分别判蔡3年10月、3年2月徒刑,应执行4年10月徒刑;案件上诉,最高法院认为判决认事用法没有违误,量刑妥适,驳回上诉,全案定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