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悦26岁心上人 14岁女孩诱骗同学让他性侵...获免责

▲性侵示意图。(图/记者黄克翔摄)

大陆中心综合报导

广州一名14岁女孩为了和大自己12岁的男子交往,竟然答应对方要求,将一名同学带到对方家里,导致女同学被性侵。经过法院审理,男子被判处5年6个月有期徒刑,而女孩则因为年龄及相关证据问题被免予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广州日报》报导,出生于2002年8月的红红化名,下同)就读国一,她为了成为26岁黄姓男子的女朋友,经常会邀请同班女同学婷婷前往黄男住处玩。期间,黄男向红红提议,如果红红将婷婷带到他住处并让两人单独相处,他就答应和红红交往。

为了讨好心上人,红红在2016年8月11日带着婷婷去到黄男的出租屋,黄男借故支开红红,并拿菜刀恐吓、打头、抽耳光等逼迫婷婷答应做他的女朋友,后来还用暴力强行与婷婷发生关系。性侵得逞后,黄男允许婷婷离开,但威胁她不准报警,否则会报复她和她的家人

婷婷回到家后,便向母亲哭诉,并在家人的协助下报警。婷婷指出,事发当天,红红说她喜欢黄男,但黄男一直不喜欢她,所以希望自己帮忙说好话,因为在这之前,两人也去过黄男家,也没发生什么事,而且红红还说今后会在功课上帮助自己,所以自己就答应了。

婷婷表示,到黄男家不久,红红就出去了,但答应下午3点就回来,她打电话给红红,电话却是关机状态。婷婷觉得不对劲想离开,但被黄男拒绝,之后黄男殴打她,并强行与她发生关系。

▲性侵示意图。(图/记者黄克翔摄)

经过审理,黄埔区法院最终以强奸罪判处黄男有期徒刑5年6个月,红红因为未满14岁及相关证据问题被免予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报导,在审理过程中,对于红红及她父母案件中的相关行为和认知情况,法院特邀请华南师范大学的亲职教育专家展开了针对性的教育,并在亲职教育专家的指导下,协同公安机关和红红就读学校政教老师,对红红及家长的日常家教及交往行为制定了矫正方案

不过,对此这个案件结果网友纷纷表示,「才5年?」「就判这几年...不疼不痒。」「这样的女生法律还保护?」「14免罚?14岁已经懂得很多东西了。免罚降到10岁吧!」「如果未成年人加害未成年人,请问我们的未成年保护法,究竟保护的是谁?」「未成年保护法是保护人的,不是保护牲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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