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发布老年助餐补助管理办法 符合条件的台湾老年人享受同等政策
近日,厦门市民政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对《厦门市老年助餐补助管理办法》进行解读。该办法本月起实施。据介绍,在用餐补助方面,对享受助餐服务的厦门市户籍年满65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予以每人每次3元用餐补助,每天最多补助一次,但当次用餐消费不低于10元方可享受该补助;对于属于特困、低保、低收入家庭等政府保障对象的老年人用餐,各区结合辖区情况可额外予以补助,具体标准由各区自行决定,同时要明确供餐品种标准,确保用餐质量。对不涉及用餐收费的助餐服务站点,经所在区民政局同意后,可以不受用餐消费不低于10元的限制。在厦长期居住生活,持有台湾居民居住证且年满65周岁及以上的台湾地区老年居民,与厦门市户籍老年人享受同等补助政策。
本文源自:金融界AI电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