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灘車禁入沙灘暑假旺季業績掉6成 花蓮業者盼設遊憩用地

花莲新城乡沙滩车活动盛行,花莲县政府依照行政院「沙滩车管理指引」,禁止沙滩车在县内沙滩地活动,游客直接少了6成。本报资料照片

行政院为规范沙滩车乱象订出管理指引,禁止沙滩车进入沙滩地,花莲业者受冲击,暑假营收锐减6成,已有人停业。花莲县议会昨天召开专案会议,邀县府与业者面对面沟通,业者盼短期租地、长期画设游憩用地合法经营。

县议员杨华美昨天主持「沙滩车产业管理方式」专案会议,县议员黄馨、张美慧、胡仁顺、林则葹、蔡依静、林源富、郑宝秀、傅国渊、程美莲等人都到场关心,业者出席也相当踊跃。

花莲县共24家业者,活动场域以新城乡加湾以北三栈溪旁及立雾溪南岸的海岸沙滩地为主。协会理事长黄鸿达说,行政院管理指引朝「导禁兼施」为原则,但好像「只有禁没有导」,业者很愿意配合政府规范合法经营,但希望短期向国有财产署租用沙滩地,长期申请游憩用地使用。

黄鸿达表示,今年暑假国境开放游客数减少,加上外界误以为沙滩车不能经营,游憩人数大减,只剩下去年同期的4成,业者苦哈哈,已有一家停业。协会已在写计划,希望提送县府审核通过后向国产署租地,采总量管制,也不是无偿使用,还会协助净滩与维护。

县府观光处长张志翔说,针对沙滩车产业,县府持续辅导和协助,行政院于5月31日颁布沙滩车管理指引,回归场域主管机关管理,县府依相关规定执行。行政院预计下月6日再开会,届时国产署也会做出报告,县府希望设置专区,研拟一套使用管理办法,让业者申请。

建设处都计科长赖宛秀表示,目前稽查重点是法规明令禁止的人工设施物,至于沙滩车活动是否涉及海岸管理法规定的不得为「独占性使用」,关键在于是否管制,这部分如何认定,已经去函营建署询问,等待函释。

熟悉土地法的县议员黄馨指出,县府可以代管未登录地,土地管理权则厘清后就能合法画设专区。但张志翔表示,若无偿拨用代管,也有不能营利的问题。

杨华美要求业者合法化过程中,县府务必提供协助。最后做成两点决议,县府要追踪行政院会议进度,包括设置专区可行性、未登录地如何申请等,同时盘点凤林游憩区、盐寮废弃渔港的淤积沙滩地等处,评估是否适合业者使用。

花莲县议会昨天召开专案会议,邀县府及沙滩车业者面对面沟通,业者出席踊跃。记者王燕华/摄影

花莲县议会昨天召开专案会议,邀县府及沙滩车业者面对面沟通。记者王燕华/摄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