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調已婚警擁吻監視畫面 8警申誡
台北市警局松山分局。图/联合报系资料照片
据了解,卅三岁苏姓女巡官任职松山分局防治组,去年三月甫结婚,夫婿也是警官,在北市另一分局服务;苏女疑似与同分局东社派出所温姓男巡佐有不当交往,今年四月某晚餐叙后,二人在庆城街拥吻,被路口警用监视器录下。
事件沸沸扬扬,分局督察组展开调查,根据拥吻时间地点追查,发现路口监视器竟有多名员警曾经调阅,逐一比对确认出八名员警身分,且分散三个不同单位。
警方分别约谈,苏姓女巡官和温姓巡佐面对拥吻画面未否认,申诫处分;八名调监视画面的员警因留下查阅纪录,也无从反驳,同样各记申诫一次。
依台北市政府警察局录影监视系统影音资料处理利用要点规定,员警或相关权责公务机关为执行法定职务,或为免除人民生命、身体、自由或财产上迫切之危害,才能调阅监视画面;据了解,八人供称因「好玩」、「好奇」,「太八卦」调阅查看,均否认有留档。
事件之后警方持续接获检举,指苏女曾到温男住处幽会,且是报超勤四小时加班时外出,警方调查属实,认定情节严重,加重苏女记过两次,依诈欺取财罪函送法办、追回九六○元加班费,温男改记过一次,均报市警局调离现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