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出台楼市19条:商贷首付最低15%、支持企业收购房企土地
新京报贝壳财经讯 10月10日,“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方公众号发布《关于落实金融支持政策促进全省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的通知》(简称《通知》),共提出19条举措,涉及统一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比例、降低存量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优化新发放个人住房贷款服务等。
其中,《通知》明确,统一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比例,自2024年10月1日起,指导金融机构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按照最低首付比例15%执行,具体首付款比例由商业银行根据客户风险状况和意愿,与客户协商确定。与此同时,降低存量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组织商业银行于2024年10月份统一对存量房贷(包括首套、二套及以上)利率实施批量调整,对于LPR基础上加点幅度高于-30BP的存量房贷,将其加点幅度调整为不低于-30BP。
《通知》提出,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市场化收购房企土地,在将部分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用于符合条件的土地储备的基础上,研究允许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贷款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市场化收购房企土地,盘活存量土地,缓解房企资金压力。
此外,《通知》要求,扩大房地产“白名单”机制覆盖范围,加大问题项目修复推送“白名单”力度,提高“白名单”项目贷款审批和发放效率。在不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前提下,支持银行对地方国企提供并购贷款,用于补充被抽调挪用的预售资金。额度可以超过收购交易价款的60%,期限最长可为7年。对济南、青岛、威海、临沂、德州、聊城等重点城市纳入保交房攻坚战的项目,在项目剩余货值能够覆盖增量融资且新增资金实现“后进先出”的前提下,支持银行发放并购贷款用于补足项目的资本金缺口,由地方国企作为借款人承担还款责任。
编辑 杨娟娟
校对 卢茜